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烟气、废水污染物等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全部达标排放。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472.12吨,颗粒物192.51吨,氮氧化物9162.64吨。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烟气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规范运行,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规范运行,废水达标排放或满足回用水标准回用;噪声污染治理设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隔声屏、消声器、绿化等治理措施,全部规范运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全部规范运行,固体废物处置合法合规。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且完成备案,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完成备案,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公司旗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有效降低了垃圾填埋处理过程中的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公司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全面推行高参数余热锅炉和高转速汽轮机等技术装备,运用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并积极推广垃圾焚烧供热业务,推动垃圾焚烧厂持续节能减排。公司生产运营水平行业领先,所有垃圾焚烧厂均确保达标排放,部分指标优于欧盟标准。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通过各地开放性环保设施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