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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74)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公告 董事會謹此提呈本集團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相關附註,連同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未經審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其他收入其他虧損行政開支 期內虧損 其他全面收益: 不可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 1,91517,226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1,91517,226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38,957)(19,266) 下列應佔期內虧損: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股東權益 (24,195)(24,451)(16,677)(12,041) 期內虧損 (40,872)(36,492) 下列應佔期內全面(虧損)╱收益總額: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股東權益 (28,039)(35,937)(10,918)16,671 期內全面虧損總額 (38,957)(19,266) 每股虧損(港仙) (重列)8(4.27)(7.78)8(4.27)(7.78) -基本-攤薄 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未經審核)於2024年6月30日 11105,903200,5486,75610,135112,659210,683 2,5072,390-2846,3237,189 114,15840,519 1429,12621,126423,576324,192 452,702345,318(338,544)(304,799) 114,15840,519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未經審核)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一般資料 復興亞洲絲路集團有限公司(前稱中富資源有限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Islands,其主要營業地點的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西座12樓1208室。本公司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i)於中國從事黃金開採、勘探及買賣黃金產品;及(ii)於中國從事有色金屬貿易及凍肉及大豆油批發及貿易。 2.編製基準 此等簡明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 此等簡明財務報表應與2024年的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編製此等簡明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2024年的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本集團於期內擁有人應佔本集團虧損約24,195,000港元及本集團於2024年6月30日的流動負債淨額約為66,700,000港元。 此等簡明財務報表乃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其有效性取決於股東的財務支持,其水平足以為本集團的營運資金需求提供資金。股東已同意為本集團提供充足資金以償還到期負債。董事也考慮了可用一般授權的可用性、新收購子公司樺甸市新亞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吉林擁有採礦權,預計將於2025年4月投入生產)所貢獻的未來現金流量。因此,董事認為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簡明財務報表屬適當。 3.採納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布以下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香港-詮釋第5號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經修訂流動或非流動負債的分類經修訂附有契約的非流動負債經修訂有關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的修訂供應商融資安排(修訂本) 經修訂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 採納此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以下已頒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期間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改進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 2026年1月1日 —第11卷 本集團已開始評估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其中若干準則可能與本集團的營運有關,並可能導致會計政策變動、披露變動及財務報表中某些項目的重新計量。本集團尚無法確定該等準則對本集團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的影響。 4.收益及分部資料 本集團的可報告分部為策略性業務單位,提供不同產品及服務。此等分部個別管理,原因為各業務需要不同技術及市場推廣策略。 本集團有二個可報告分部如下: 採礦產品分部-從事黃金開採、勘探及買賣黃金產品;及 貿易及批發分部-從事有色金屬貿易及凍肉及大豆油批發及貿易。` 有關可報告分部損益、資產及負債的資料: 於2023年6月30日(未經審核)分部資產分部負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分部(虧損)╱溢利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採礦權攤銷增添至分部非流動資產 於2024年3月31日(經審核)分部資產分部負債 可報告分部收益及損益對賬: 收益可報告分部總收益及來自可持續經營業務的綜合收益 除上述者外,分部資料所披露的其他重大項目的總額乃相等於綜合總額。 客戶合約收益之分拆: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所有客戶合約收益均來自中國。截至2024年9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所有客戶合約收益的收益確認時間均以某個時間點確認。 5.融資成本 可換股債券利息貸款利息租賃利息 借款成本總額已資本化金額 6.所得稅收益 本集團期內並無可評稅的利潤(2023年:無),故毋需作出香港利得稅的計提。 報告期間,本集團於中國的附屬公司的適用所得稅率為5%-25%(2023年:2.5%-25%)。 7.期內虧損 本集團期內虧損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列賬: 董事酬金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採礦權攤銷銷售成本其他虧損-出售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資虧損應收貿易款𣻟(包括在期他損牛。 8.每股虧損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非持續經營業務 每股基本虧損 於報告期間,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乃根據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約24,195,000港元(2023年:約HK$24,451,000港元)及 期 內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的 加 權 平 均 數 約566,787.000股(2023年:約1,377,568,000股)計算。 每股攤薄虧損 截止報告期間及去年同期所有潛在普通股均具反攤薄作用。 9.採礦權 成本於2023年1月1日 匯兌差額 累計攤銷及減值於2023年1月1日年內攤銷年內減值虧損匯兌差額 於2024年3月31日期內攤銷匯兌差額 於2024年9月30日 賬面值於2024年6月30日(未經審核) 76,669 於2023年12月31日(經審核) 採礦權包括收購採礦許可權之成本、於決定勘探礦區能夠進行商業生產而自勘探權以及勘探及重估資產中轉移的成本以及土地補償成本。土地補償成本指向遷離礦場鄰近地區的原區民給予的補償,以使本集團能使用該土地,作溶出物堆場及廢礦棄置場。採礦許可證將於2025年12月31日到期。採礦權採用生產單位法,根據有關實體的生產計劃以及礦場的探明儲量及概算儲量,以礦場的估計可使用年期攤銷。 10.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 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為非上市股本證券並以公允值列賬。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6個月期間,本集團出數了所有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 11.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 貿易應收賬款(扣除撥備)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附註)物業、廠房及設備及工程的預付款 附註: 其他應收賬款42,000,000港元及19,000,000指就出售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一間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的10.8915%股權應收買方的代價,根據買賣協議,該出售事項已於2023年6月日及2024年7月完成。然而本集團還未收到該槷款項。 貿易應收賬款按發票日期並經扣除撥備後之賬齡分析如下: (未經審核)(經審核)於2024年9月30日於2024年3月31日千港元千港元-12,7513,1674723,16713,223 61至90天90天以上 12.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 貿易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應計負債及其他應付款項 貿易應付賬款按照收訖貨品之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90天以上 13.借款 短期借款 -抵押、年利率為10%並須於一年內償還(附註(i))-抵押、年利率為36%並須於一年內償還(附註(ii))-無抵押、年利率為24%-36%並須於一年內償還(附註(iii))-無抵押、無利率及為1$無固定償還期限(附註(iv))-無抵押、無利率及無固定償還期限(附註(v))-無抵押、年利率為8%-36%並須於一年內償還-無抵押、年利率為4%並須於一年內償還 附註: (i)於2023年12月6日,本公司及全資子公司Westralian Resources Pty Ltd與蔡碩先生簽訂第四份補充協議,同意將到期日由2024年3月31日延長至2024年6月30日並將利率維持在10%。此借款以本公司非全資子公司湖南西聯礦業有限公司(「湖南西聯」)31.3%(2024年3月31日:41%)股份作為擔保。 於2024年6月30日,本集團尚未結清擔保借款,已發生違約。2024年7月12日,蔡碩先生就違約行為向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追償未償還本金及相關應付利息。該訴訟的進一步詳情載於附註15。 (ii)於2024年3月31日,擔保借款指向吳慶超先生借款約人民幣48,940,000元(相當於約52,997,000港元),該借款以湖南西聯擁有的35%採礦權作抵押,並由湖南西聯10.4%的股份擔保。新化縣稠木礦業有限公司由湖南西聯總經理(「總經理」)擁有,年利率36%,依要求償還。 2024年3月31日的無抵押借款包括向蔡普先生借款約人民幣6,403,000元(相當於約6,934,000港元),利息為24%,由總經理擔保並須按要求償還。 於2024年3月31日,剩餘無抵押借款指向龍永斌先生借款約人民幣15,196,000元(相當於約16,456,000港元),利息為36%,無抵押且須按要求償還。 2024年2月8日,湖南巨濟共贏企業顧問中心(有限合夥)合夥人吳慶超先生、蔡普先生、龍永斌先生(以下簡稱「投資人」)同意出資透過投資人以債轉股方式支付人民幣8,190萬元,作為借款及相關應付利息的清償。該交易於2024年4月16日完成。 (iii)分別向蔡璞先生、龍永斌先生及吳慶超先生支付約487,000港元、3,865,000港元及26,772,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約460,000港元、3,649,007%並須在一年內償還。 (iv)於2024年9月30日,借款包括向本公司一名股東及兩名獨立第三方分別借款約500,000港元及541,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約500,000港元及541,000港元),連同利息免費、無擔保、無固定還款條件。餘下借款指向湖南西聯董事借款約18,764,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約18,301,000港元),無息,由總經理擔保。 (v)於2024年9月30日,借款來自7家貸款人(2024年3月31日:10家貸款人),利息為每年8%至24%,並須按要求或在一年內償還。借款中包括約7,014,000港元、5,029,000港元及2,136,000港元(2024年3月31日:約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