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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都控股: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2025-03-02港股财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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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稱Silk Road Energy Services Group Limited絲路能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50)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GEM之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經驗豐富之投資者。 由於在GEM上市之公司新興的性質所然,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之資料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都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深知及確信:(i)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ii)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及(iii)本公告所表達之一切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發表,並以公平合理之基準及假設為依據。 中期業績(未經審核) 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三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持續經營業務收益銷售貨品及提供服務成本 毛利其他收入其他收益(虧損)淨額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預期信貸虧損模型下之減值虧損融資成本 除稅前(虧損)溢利所得稅開支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期內(虧損)溢利 已終止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期內虧損 期內虧損 期內其他全面收益(開支),扣除稅項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換算海外業務營運之匯兌差額 期內全面總收益(開支),扣除所得稅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虧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981403–(6,808) 981(6,405) 非控股權益應佔期內虧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1,239)(145)–– (1,239)(145) 以下人士應佔期內全面總收益(開支):本公司擁有人非控股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全面收益(開支)總額:-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 1,0712,899–(11,024) 1,071(8,125) 來自持續經及已終止業務—基本及攤薄(每股港仙) 0.27(1.71)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基本及攤薄(每股港仙) 0.270.11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本公司乃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於GEM上市。 本公司為一家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i)生鮮農產品貿易;(ii)提供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iii)提供供暖服務;及(iv)提供放債服務。本集團亦曾從事提供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其已於二零二四年二月終止經營。 2.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之適用披露條文及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而編製。 編製中期財務報表所應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者一致。 本 集 團 已 採 納 及 應 用 已 頒 佈 並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七 月 一 日 開 始 的 會 計 期 間 生 效 的 新 準 則、準 則 修 訂 本 及 詮釋。採納該等新準則及準則修訂本對本集團業績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本集團並無提前採納該等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準則、準則修訂本及詮釋。 3.收益 收益即提供服務所產生之收益(已扣除銷售相關稅項,如適用)。期內本集團之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持續經營業務 來自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與客戶合約之收益 來自其他來源之收益—放債業務之利息收入 4.分類資料 就資源分配及評估分類表現而向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資料,集中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主要營運決策者已選擇按不同產品或服務組織本集團。主要營運決策者在設定本集團之可呈報分類時並無彙合所識別經營分類。 具體而言,本集團之可呈報及經營分類如下: •生鮮及農產品貿易以及一般貿易-水果及農產品貿易以及一般貿易•肉類加工-肉類加工及加工肉製品銷售•放債-放債服務•供暖服務-提供供暖服務 本集團已終止經營分類如下: •煤礦開採及建築服務-提供挖掘工程及建築工程 分類收益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可呈報及經營分類之來自持續經營業務及已終止業務收益及業績之分析: 若干其他收入經損益賬按公平值入賬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若干融資成本中央行政開支 除稅前虧損 5.其他收入 持續經營業務 銀行存款之利息收入政府補助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股本證券之股息收入雜項收入 8083,184 6.來自持續經營業務之期內虧損 本集團之期內虧損乃經扣除下列各項後達致: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 7.融資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經重列) 持續經營業務租賃負債之推算利息 43117 8.所得稅開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未經審核)(未經審核)(經重列) 持續經營業務當期利得稅:—香港利得稅—中國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由於本集團並無估計應課稅溢利,因此並無在綜合財務報表內計提香港利得稅撥備。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規例,中國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稅率為25%(二零二二年:25%)。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間,若干附屬公司須就人民幣3百萬元的溢利按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原因為其被分類為小型微利企業。 於其他司法權區產生之稅項乃根據有關司法權區之現行稅率計算。 9.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派發中期股息(二零二三年:無)。 10.每股盈利(虧損) 持續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按以下數據計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未經審核)(未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每股盈利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所用之溢利(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 股份數目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所用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來自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乃按以下數據計算: 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所用之溢利(虧損)(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虧損)) 所使用之分母與上文詳述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虧損)所用者相同。 已終止經營業務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每股1.82港仙,乃以已終止經營業務之本期間虧損約6,808,000港元及上文詳述用於計算每股基本及攤薄溢利之分母為基準。 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概無發行在外之潛在攤薄普通股,因此每股攤薄溢利(虧損)與每股基本盈利(虧損)相同。 11.貿易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其他應收款項 貿易應收款項減:貿易應收款項之預期信貸減值撥備 買賣上市證券所產生之應收款項預付款項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其他已付按金,扣除減值撥備其他應收款項,扣除減值撥備其他應收稅項 本集團授予其客戶的賒賬期介乎3至90天(二零二三年:30天)。按交付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已扣除預期信貸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0至30天31至60天61至90天91至180天181至365天超過1年 固定利率應收貸款及利息減:應收貸款及利息之預期信貸虧損撥備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賬面值為約2,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一日:2,439,000港元)的借予一名第三方之貸款(連同本金及應計利息總額)由一項物業之第二次按揭作抵押外,所有其他賬面值為約26,4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一日:28,582,000)港元的借予第三方之貸款(連同本金及應計利息總額)為無抵押、按固定年利率6%至18%計息(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6%至18%)。所有應收貸款及利息須於一年內償還,故分類為流動資產。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經審核)千港元千港元 貿易應付款項已收按金應計員工成本其他應付稅項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開支 就主要供應商而言,採購之平均賒賬期一般介乎30天至最多90天。按交付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款項之賬齡分析如下: 0至30天31至60天61至90天超過90天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及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期內」),本集團錄得收益約2,304,951,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835,216,000港元),較二零二三年同期減少約18.7%。收益減少主要是由於本集團 之 業 務 組 合 及 產 品 組 合 與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較 已 發 生 變 化。本 集 團 自 二 零 二 四 年 四 份 起 增 加肉類加工的新業務。另外,本集團亦主功優質之水果及生鮮農貿產品的貿易及挑選有信譽且具 實 力 之 客 戶,以 提 高 此 分 類 毛 利。盡 管 收 益 較 上 年 同 期 減 少,但 肉 類 加 工 業 務 之 毛 利 較 貿易業務相對較高,約1.2%。生鮮農產品貿易業務之毛利率也提高至約0.43%(二零二三年:約0.39%),計及放債業務之收益,本集團期內之整體毛利仍能較上年同期增加約2,488,000港元至約15,585,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3,367,000港元),毛利率則由上年同期約0.47%增至期內的0.67%。 於期內,本集團錄得其他收入約80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3,184,000港元),較上年同期減少約2,592,000港元。上年同期之其他收入包括政府補助及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分別約1,925,000港元及450,000港元,本期則沒有此等收益。期內,本集團之其他收益主要來自上市證券投資產生之經損益賬按公平值入賬之金融資產之公平值變動收益約3,256,000港元,上年同期則錄得虧損約5,030,000港元。 本集團期內錄得行政及其他營運費用約14,202,000港元(二零二三年:9,977,000港元)及融資成本4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17,000港元),所得稅開支減少約920,000港元至253,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173,000港元)。 綜 上 所 述,經 計 及 非 控 股 權 益 應 佔 之 虧 損,期 內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 約981,000港 元(二 零二三年:虧損約6,405,000港元)。 放債業務 於期內,貸款利息收入為約2,338,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