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0) 2024年末期業績公告 財務摘要 •收益為人民幣30,331.5百萬元,較去年上升6.1%。•集團毛利率為32.5%,較去年上升2.0個百分點。•未計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為人民幣3,620.2百萬元,較去年上升5.7%。•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為人民幣1,849.1百萬元,較去年上升10.9%。 末期股息 •建議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幣42.81分。 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或「我們」)秉持「誠實勤道、創新求進」的經營理念,堅持「價值營銷」,聚焦經營,積極構建品牌價值,走穩健經營之道,以「健康操作」為指導原則,致力於成為一個具備「品格」、「品牌」與「品味」的三品企業。 靠著經驗豐富的經營團隊、穩健的獲利模式與風險控管機制,不斷優化組織營運結構,妥善因應市場變動所帶來的系統性風險,2024年本集團在複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中仍保持穩健前行,收益與利潤再創新高,為未來實現更雄偉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中國經濟持續復甦,消費市場呈現新特徵新趨勢,對我們來說既是考驗也是機遇,如何為消費者提供更具價值的消費體驗始終是我們潛心研究的課題。作為與民生息息相關的食品飲料企業,憑藉著全體同仁的不懈努力、靈敏的組織韌性與風險管理機制,得以乘風破浪穿越週期,行穩而致遠。自2020年以來,本集團收益年複合增長率達7.4%,其中飲品年收益複合增長率更是達11.3%。 2024年本集團收益達人民幣30,331.5百萬元,較去年增長6.1%,邁入新的里程碑;稅後利潤達人民幣1,849.1百萬元,較去年增長10.9%。其中「統一紅燒牛肉麵」聚焦產品力,實現突破性創新,完成內外在全線升級;「茄皇」堅持「番茄美味開拓者」的品牌定位,自2020年收益年複合成長率超過100%;「統一綠茶」憑藉低糖、無糖的雙產品線佈局,迎合消費健康化趨勢,鞏固在綠茶品類中的領先地位;「海之言」繼續乘時乘勢,積極佈局電解質飲料市場,提升品牌增長動能;「統一阿薩姆奶茶」洞察市場趨勢,持續擴大產品飲用場景,展現了強勁的市場競爭力。 隨 著 消 費 信 心 逐 步 提 振,我 們 更 加 積 極 地 融 入 這 個 充 滿 韌 性 與 活 力 的 市 場。本 集 團 持 續 聚 焦 經營,以長期主義建設品牌和培育未來趨勢產品,構築品牌長期的競爭壁壘;將新鮮度管理列為經營的根本政策,保持通路庫存健康水位;建立線下與線上融合的多元化渠道管理,因地制宜精耕通路,拓展高績效終端售點,深化市場滲透率;持續推進企業數位化轉型,賦能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秉持「三好一公道」的企業理念為消費者創造價值。 末期股息 基 於 本 集 團2024年 整 體 績 效 表 現,考 量 集 團 盈 餘、整 體 財 務 狀 況、以 及 資 本 支 出 等,本 公 司 董 事(「董事」)會(「董事會」)將於本公司即將舉行之週年股東大會中建議派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現金股息每股人民幣42.81分(共計股息人民幣約1,849.1百萬元)。 未來展望 展望2025年,中國政府將以「大力提振消費,提高投資效益,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做為首要工作任務,中國經濟有望進一步增強內需驅動,並保持穩定增長。隨著政策持續支持,更有利於推動消費復甦態勢向好。在新的經濟格局下,本集團將持續穩固各個市場的基礎建設及組織能力,強化營運系統建設及人力資源的培育,為消費者提供具有安全、品質和創新的產品,並創造應有的經濟價值,追求「持續成功」與「永遠進步」,持續為所有股東創造更佳的投資效益。 綜合損益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收益銷售成本 毛利 其他利得-淨額其他收入其他開支銷售及市場推廣開支行政開支金融資產減值虧損淨額 經營溢利 融資收入融資成本 融資收入-淨額以權益法入賬之應佔投資溢利 除所得稅前溢利所得稅開支 8(634,655)(572,864)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年度溢利 1,849,1191,667,060 年度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之每股盈利(以每股人民幣列值)-基本及攤薄 942.81分38.60分 綜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2023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 年度溢利 其他全面收益: 不可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離職後褔利義務的重新計量 1,074188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除稅淨額 1,074188 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1,850,1931,667,248 綜合資產負債表於2024年12月31日 資產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物業無形資產以權益法入賬之投資遞延所得稅資產其他應收款項-非即期部分長期定期存款 流動資產 存貨應收貿易賬款及票據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當期可收回所得稅稅款按公平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現金及銀行結餘 總資產 權益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股本股份溢價賬其他儲備保留盈利 總權益 負債非流動負債遞延所得稅負債租賃負債-非即期部分其他應付款項-非即期部分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合約負債借貸租賃負債當期所得稅負債 總負債 權益及負債總額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一般資料 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07年7月4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之地址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與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從事製造及銷售飲料及食品業務(「中國飲料及食品業務」)。 本公司已完成其全球首次公開發售,本公司股份於2007年12月17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上市」)。 除另有說明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呈列。 2重大及其他會計政策概要 本附註列出於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時所採納之重大及其他會計政策。除另有說明外,該等政策貫徹應用於所呈列之所有年度。 2.1編製基準 (i)遵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 》 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 》第622章的規定編製。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包括以下權威文獻: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師公會制定之詮釋。 (ii)歷史成本常規 財務報表已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不包括以下: •若干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具)-以公平值計量或重新估值之金額 •定額福利退休計劃-以公平值計量之計劃資產。 編製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財務報表需要使用若干關鍵會計估計。這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過程中作出判斷。 2.1.1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 (a)本集團已採納之新訂及經修訂準則 若干新訂或經修訂準則及詮釋適用於本公告期間。本集團概無由於採納該等準則而須更改其會計政策或作出追溯調整。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香港詮釋第5號(經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由於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的修訂,本集團對其有關借貸分類之會計政策作出變動: 「除非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有權利可將負債的償還日期押後至報告期後至少12個月,否則借貸分類為流動負債。 於報告期末或之前,附帶契諾的貸款安排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時需考慮本集團須遵守的契諾。於報告期後本集團須遵守的契諾不會影響分類。」 此項新政策並未導致本集團的借貸分類出現變動。本集團並未因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的修訂而作出追溯調整。 (b)下列為已頒佈但尚未於2024年1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且並未提前採納的新準則以及對準則及詮釋的修訂: 於下列日期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本集團正在評估新訂準則及對準則及詮釋的修訂的全面影響。 3收益及分部資料 執行董事被認定為主要營運決策人。執行董事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管理層根據該等報告劃分營運分部。 由於本集團90%以上之銷售及業務活動於中國進行,故執行董事從產品角度審視業務。管理層從產品角度評估飲料、食品、其他及未分配分部之表現。 其他主要包括銷售瓶裝水、酒類、化妝品及其他非飲料產品或非食品。未分配主要包括本集團的成本中心,例如企業部、行政部、集團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及資訊科技部,有關部門支援本集團的全部業務。 執行董事根據分部盈虧評估營運分部之表現。向執行董事提供之其他資料(下述者除外)按與財務報表一致之方式計量。 本集團大部分銷售為分銷,並無與單一外部客戶進行的交易的收益佔本集團收益10%或以上。 (a)分部資料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分部資料如下: 歸類入未分配組別之負債主要包括遞延所得稅負債、當期所得稅負債及借貸。 資本支出包括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物業以及無形資產。 位於不同國家之非流動資產總額如下: 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中國大陸-海外國家及地區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 (b)與客戶合約有關之負債 本集團已確認下列與客戶合約有關之負債: 合約負債-飲料合約負債-食品合約負債-其他 (i)合約負債之重大變動 2024年12月31日的合約負債增加乃主要由於本集團於2024年年末所收取來自分銷商的現金預付貨款較2023年年末有所增加。 (ii)有關合約負債的確認收益 下表列示於當前報告期間內確認的收益中與結轉的合約負債有關的數額,以及與於過往年度履行的履約責任有關的數額。 計入年初合約負債結餘的已確認收益飲料食品其他 (iii)未履行的履約責任 本集團選擇採取可行的權宜方法,未有披露其餘履約責任,原因為所有相關合約期限為一年或以下。 4按性質劃分之開支 計入銷售成本、銷售及市場推廣開支、行政開支及其他開支之開支分析如下: 總計 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利得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收益淨額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之(虧損)╱利得,淨額其他 政府補助租賃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之租金收入諮詢服務收入其他 政府補助收入指自中國多個地方政府收取的財務支援補助,作為本集團附屬公司對其所在地區經濟及發展所作貢獻的回報。該等政府補助屬無條件,亦無附帶須於日後達成的承諾。有關金額已於綜合損益表之「其他收入」內確認。 融資收入 -現金及銀行結餘之利息收入 融資成本 -借貸之利息開支-租賃負債之利息開支-匯兌虧損淨額 融資收入-淨額 即期所得稅開支遞延所得稅開支 (a)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於本年度,在中國大陸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25%(2023年: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及海關總署頒佈的財稅[2011]58號「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及財稅[2020]23號「關於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於西部地區成立並屬於中國政府公佈之若干鼓勵類產業目錄之公司將有權享有15%優惠稅率。本公司部分中國附屬公司於西部開發區成立,故於本年度有權享有上述15%優惠稅率。 (b)其他所得稅 本公司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因此,本公司獲豁免繳納開曼群島所得稅。 在台灣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須按當地現行稅率20%(2023年:20%)繳納所得稅。 根 據 稅 務 局 制 定 的 兩 級 制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