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深度报告 证券分析师:江海航010-88005306jianghaihang@guosen.com.cnS0980524070003 证券分析师:鲁家瑞021-61761016lujiarui@guosen.com.cnS0980520110002 证券分析师:李瑞楠021-60893308liruinan@guosen.com.cnS0980523030001 摘要 ◆深耕蔚蓝,重视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机遇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深海科技”,赋予海洋经济发展新内涵,海洋渔业作为第一产业重要构成,未来相关转型升级机遇值得重视。 ◆新质力赋能养殖模式创新,海洋捕捞由近海向远洋 目前在海洋养殖领域,国内已形成了“渔业+”“海工+”“生态+”“休闲+”“新能源+”等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海洋捕捞受制于近海渔业资源趋于紧张,由近向远趋势明显,未来大型专业化渔业公司有望主导。 ◆未来海洋渔业总产值有望持续增长,同时有望孕育龙头公司 规模方面,强化近海资源利用和远洋捕捞发展有望带动下,结合养殖技术及模式创新驱动,海洋捕捞和海洋养殖产值有望维持增长。另外参考海外经验,标准化专业养殖、远洋捕捞的资金、技术壁垒强于传统渔业,头部企业可以持续做大份额,有望孕育龙头公司。 ◆标的梳理 关注在海洋养殖或捕捞领域布局领先的头部企业。 ◆风险提示 天气风险;新技术或模式落地不及预期风险;政策细则落地不及预期风险。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深海科技”,赋予海洋经济发展新内涵 ➢国内海洋生产总值已突破10万亿元,已成为国内GDP增长重要驱动。据《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4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10.54万亿元,同比增速5.9%,增速比国内生产总值高0.9pct,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8%。从结构来看,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0.49万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77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28万亿元,分别占海洋生产总值的4.6%、35.8%和59.6%。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深海科技”,赋予海洋经济发展新内涵。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未来相关领域发展有望提速。 资料来源:《2024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渔业是国内海洋经济重要组成,年产值已接近8000亿元 根据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统计,2023年国内渔业总年产值已达1.60万亿元,近10年CAGR为4.68%。 ➢其中国内海洋渔业年产值已接近8000亿元,是海洋经济重要组成。2023年海洋养殖年产值已达4885亿元,占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1%;海洋捕捞年产值已达2618亿元,占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6%;水产种苗(海水+淡水)年产值已达276亿元,占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三者合计产值已接近8000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未来国内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有望提速 2006-2011年稳步发展期 1978-1994年恢复发展期 渔业资源养护力度空前加强,捕捞水产品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进一步下降,水产养殖产量比重超过70%,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水产养殖产量超过渔业捕捞产量的国家。 1995-2005年扩量发展期 2012年以来转型发展期 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坚持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生产的生产方针,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水域资源的治理和开发利用得到更多的重视,水产养殖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潜力得到进一步挖掘。同时渔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在增强,国内开始设立休渔期、禁渔期制度,启动一系列水生生物资源的养护措施。 海洋养殖:新质力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涌现 目前在海洋养殖领域,已形成了“渔业+”“生态+”“休闲+”“新能源+”等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具体来看: ➢“渔业+”模式。该模式以渔业养殖增值为主,通常在近海沿岸地区,主要采用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生态养殖等方式进行养殖,这类海洋牧场的海产品包括鲍鱼、海参、梭子蟹、海胆和一些鱼类等。按发展模式划分,“渔业+”海洋牧场可分为以大连等城市为代表的增殖型海洋牧场模式、渔旅融合模式,以威海等城市为代表的绿色发展模式、综合立体型养殖模式等和以烟台等城市为代表的“陆海接力”兼容模式、“大渔带小渔”模式等和以日本冈山增殖型海洋牧场模式等。 资料来源:中新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养殖:新质力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涌现 ➢“海工+”模式。该模式主要以发展海洋牧场管理平台、深远海智能网箱、智慧型养殖工船等自动化装备海洋牧场装备,将这些高端装备应用于海洋牧场建设,主要目的在于发展海洋科技的同时,开展深远海养殖,协同发展休闲文旅、新能源等产业并使各产业相互促进、互相衔接。“海工+”模式海洋牧场包括中集来福士海洋牧场项目、中外合作JOSTEINALBERT项目和挪威iFarm项目等。 资料来源:国际船舶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养殖:新质力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涌现 ➢“生态+”模式。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主要以海洋环境生态保护与修复为主,主要目的在于完成生态修复,即恢复海洋生物的天然生态环境,保护濒危物种,使海洋生物自然繁衍生长,在此基础上,协同发展旅游开发、公共服务、新能源等产业并使各产业间相互促进、互相衔接。“生态+”海洋牧场包括上海河口型海洋牧场建设模式、深圳大鹏湾的“生态+渔旅”模式和珠海三角岛的“生态+旅游+新能源+海洋生态科研”模式。 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养殖:新质力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涌现 ➢“休闲+”海洋牧场。休闲型海洋牧场主要以发展休闲渔业为主,通常依托渔村、渔港等,将休闲娱乐、科学探索、观光旅游、生态保护、文化传承、餐饮服务与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并促进共同发展,是产业融合型发展业态。当前休闲型海洋牧场主要有以烟台养马岛景区等为代表的渔家乐模式,以三亚蜈支洲岛为代表的海岛旅游和以日照顺风阳光海洋牧场为代表的综合型休闲渔业模式。 资料来源:中关村在线,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养殖:新质力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涌现 ➢“新能源+”海洋牧场:“新能源+”海洋牧场指在海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建设区域,配置养殖平台、养殖网箱、养殖工船等,开展海洋养殖、休闲旅游、海洋观光、海上住宿等海洋牧场活动。“新能源+”海洋牧场是现代农旅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跨界发展的典型代表,有利于实现海洋资源的多元化利用与生态经济的协同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洋捕捞:由近海向远洋,或将由大型专业渔业企业主导 远洋捕捞需要远海作业渔船、高额投入成本和海域捕捞配额的配合,未来具备资金和资源实力的专业化渔业公司或主导远洋渔业发展。 ➢我国近海渔业资源近年趋于紧张:2020年,我国近海不可持续鱼类种群占比已达45%。 ➢我国已开始实施休渔政策:根据农业部2021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每年5-9月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和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将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根据农业部2021年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我国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海域和时间具体为7月1日至9月30日,在32°S—44°S、48°W—60°W之间,有关国家专属经济区外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在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 ➢发展远洋渔业是我国渔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提出了优化近海绿色养殖布局,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加快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的发展要求。 资料来源:FAO,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外经验:标准化专业养殖、远洋捕捞可以孕育大企业 标准化专业养殖、远洋捕捞资金、技术壁垒强于传统渔业,头部企业依靠模式创新领先,以及不断整合资源、梳理渠道的能力,份额可持续扩张。 ➢三文鱼养殖龙头——Marine Harvest(耕海):1965年公司前身Mowi由联合利华创立于苏格兰,后经多轮兼并整合后,MarineHarvest兼具荷兰饲料巨头Nutreco、挪威籍海洋石油和航运巨头旗下Pan Fish、零售企业Morpol三重基因,进而依靠资源、技术和渠道优势形成了从远洋捕捞、水产养殖到食品加工的全链运作模式,占据全球三文鱼市场的25%份额。 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搜狐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海外经验:标准化专业养殖、远洋捕捞可以孕育大企业 ➢全球远洋渔业巨头——Nippon Suisan Kaisha(日本水产集团):以远洋渔业为事业中心,业务范围横跨全球,在北美、南美、新西兰等全球多个地区拥有自己的渔业公司及加工厂,同时也以参股或独资方式入驻当地渔业企业。除捕捞主业外,公司还建立了遍布全球的加工及销售网络,拥有链接世界各地水产品的和链接日本各地水产品的全球供应链。同时为满足本土民众对鱼生消费的巨大需求,日本水产成功养殖鰤鱼,以及与Kyokuyo联合探索蓝鳍金枪鱼的养殖。 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整理 国内标的梳理 风险提示 一、产区天气变化的风险。 二、技术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三、政策细则出台和落地不及预期的风险。 分析师承诺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作者在过去、现在或未来未就其研究报告所提供的具体建议或所表述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报酬,特此声明。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报告版权归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本报告仅供我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复制或传播。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我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资料或信息撰写,但我公司不保证该资料及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本报告所载的信息、资料、建议及推测仅反映我公司于本报告公开发布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我公司可能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资料、建议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我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及资料处于最新状态;我公司可能随时补充、更新和修订有关信息及资料,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关更新和修订内容。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投资者应结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自行判断是否采用本报告所载内容和信息并自行承担风险,我公司及雇员对投资者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说明 本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下列形式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