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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大事记图片(如有)图片(如有) 事件描述 事件描述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第二节公司概况...........................................................6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五节重大事件..........................................................36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2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46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50第九节行业信息..........................................................56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57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64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197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三琼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在合同中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了保密协议,申请豁免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企业信息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二、营运情况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四、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由628,125,242.83元调整为619,148,692.83元(经审计),减少8,976,5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8.52元调整为8.39元(经审计),减少0.13元,主要系股权激励回购义务增加库存股所致。 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与本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期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一)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于魔芋精深加工以及魔芋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分为魔芋粉、魔芋食品以及魔芋美妆用品三个大类,包括各种魔芋亲水胶体、魔芋膳食纤维、魔芋休闲素食、魔芋茶饮小料以及魔芋美妆洗护用品等若干个小类。其中核心产品魔芋亲水胶体凭借其独特的凝胶性、增稠性、保水性、成膜性及吸附性等理化特性,广泛应用于食品制造、保健品生产及美妆个护领域。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安全、天然、定制的魔芋亲水胶体应用解决方案和优质膳食纤维产品。膳食纤维是人体必需的七大营养素之一,据《魔芋学》记载,从魔芋中提取的膳食纤维(葡甘聚糖)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利的生物活性物质,具有降低血脂、调节糖代谢、改善大肠功能、减肥的作用。魔芋膳食纤维可用作食品配料开发具有特殊健康效果的食品,从而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商业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为魔芋食品制造企业,其上游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业,下游为食品制造商、品牌运营商(ODM、OEM)及直接消费者。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对原材料进行精深加工并制成魔芋粉、魔芋食品和魔芋美妆用品,最终通过销售产品获取利润。 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主要分为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等,供应商主要分为专业合作社、公司等。魔芋原材料采购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公司每年参照当年度销售计划及生产计划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集中于每年9月至次年3月采购魔芋原料粉、魔芋干片等。公司通过向主要供应商出租初加工设备以及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稳定原材料供给和质量,也因此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从原材料质量、交货期、价格、地理位置等多方面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以此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模式来组织生产,魔芋食品、魔芋美妆用品分为自有品牌生产和受托生产两种模式。 (1)受托生产模式下,魔芋食品销售中心以及魔芋美妆销售中心取得订单后,生产中心按照客户确定的产品规格、数量需求、供货时间和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2)自有品牌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近期实际销售状况、对未来销售情况的预计以及库存状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下达后,车间领取所需物料并按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质量安全中心检测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既存在内销也存在外销。公司内外销客户主要为大中型食品制造企业,其中内销客户主要通过参加或承办食品展会、B2B类网站发布、搜索引擎投放以及行业专业平台广告等形式开发,签订合同订单后依据客户需求生产、供货。外销客户主要通过行业展会等形式开发,签订合同订单后依据客户需求生产、供货。 5.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采取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深度开发魔芋特性,不断丰富产品类别。公司针对新产品开发及产品工艺优化进行了大量研发投入,先后被各级主管部门评定为“湖北省食品胶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魔芋葡甘聚糖深加 工及综合利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除自主研发外,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多年来与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三峡大学、上海君石生命科学研究院、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 (三)公司关键资源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上述产品使用了12项关键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8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45项,外观设计11项。公司先后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在聚焦主业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公司是原农业部《魔芋粉》(NY/T494-2010)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魔芋膳食纤维》(DBS42/007-2021)的起草单位之一,实际控制人吴平是上述两个产品标准主要起草人。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16,519,674.06元,同比增长28.76%,主要系公司通过有效营销策略,提升了客户对魔芋健康价值和应用特性的认知,促进了销售,魔芋粉及魔芋食品销售数量均有所提升所致。其中,魔芋粉销售增长贡献较大,魔芋食品销售增速较快。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16,564.59元,同比增长64.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884,272.82元,同比增长164.70%,主要原因:一是魔芋粉量价齐升,魔芋食品中的魔芋休闲食品与魔芋茶饮小料销售额增长较快,带动公司利润快速增长;二是市场回暖后,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部分转回。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4,498,114.31元,同比增长22.22%,主要系下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存货增加及新建车间和冷库等转固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