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为《自动驾驶公交车 第1部分:车辆运营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规定了自动驾驶公交车的车辆基本要求、运营功能要求和信息安全要求,适用于具备4级及5级驾驶自动化能力,提供载客运营服务的小型、中型和大型公共汽车。
1. 范围和适用性
- 规定了自动驾驶公交车的基本要求、运营功能要求和信息安全要求。
- 适用于具备4级及5级驾驶自动化能力,提供载客运营服务的小型、中型和大型公共汽车,其他车型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列出了标准中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GB 4785、GB 7258、GB 13094、GB/T 40429-2021等。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 定义了“自动驾驶公交车”、“安全员”、“在线升级(OTA)”、“自动驾驶系统”、“最高设计运行速度”、“运营管理平台”、“监控平台”等术语。
- 列出了缩略语,如OTA、V2X、TLS、DoS、DDoS、IMSI、ECU。
4. 车辆基本要求
- 整车要求:规定了车辆标志标牌、核载要求、最高设计车速、静态横向稳定性、信号及照明、转向要求、制动要求等。
- 安全配置:要求车辆配备安全带、灭火装备、火灾监测报警系统。
- 专用设备:要求车辆配备车内信息交互设备、车外信息交互设备、车内监控设备。
5. 车辆运营要求
- 身份验证:要求车辆具备乘客身份识别与验证功能,如车辆设有安全员,应具备安全员身份识别与验证功能。
- 车内信息交互:要求车辆面向乘客的交互功能包括线路信息、车辆运行信息、周围交通参与者信息、语音报站等;如车辆设有安全员,应具备面向安全员的交互功能。
- 车外信息交互:要求车辆转向及制动时发出提示信息,进出站时具备进出站报站安全提示;宜具备向其他道路使用者显示前方信号灯信息、道路异常信息的能力,以及公共信息宣传能力;宜具备接收或发送V2X消息的能力。
- 外部响应:要求车辆具备接入自动驾驶公交车运营管理平台和监控平台的能力;如需配套使用智慧站台等设施,应具备向配套设施的信息输出能力。
- 安全监测:要求车辆具备超员监测、安全带监测、乘员状态监测功能。
- 数据记录:要求车辆具备自动驾驶数据记录功能,记录数据的能力不低于72小时,记录的数据应包括车辆及系统基本信息、车辆状态及动态信息、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信息、行车环境信息、驾乘人员操作及状态信息。
- 其他要求:要求车辆具备车门防夹功能,宜具备远程控制能力。
6. 信息安全要求
- 自动驾驶车载终端:规定了硬件安全要求和软件安全要求,包括芯片调试接口安全、关键芯片安全、软件系统安全、日志记录安全、信息安全攻击感知能力等。
- 通信安全要求:规定了车云平台通信安全和车内通信安全要求,包括双向认证、加密机制、完整性机制、防DoS/DDoS攻击、抗无线干扰、通信报文访问控制、通信报文安全监控等。
- OTA要求:规定了OTA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包括双向认证、升级包传输加密、升级包完整性验证、版本管理、版本备份、升级失败回滚等。
附录A:自动驾驶公交车数据记录元素集
- 列出了车辆及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基本信息、车辆状态及动态信息、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信息、行车环境信息、驾乘人员操作及状态信息等数据记录元素集,包括数据名称、分级、记录频率、记录时间区间、单位、数据范围、记录精度、记录准确度、数据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