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总结
T/ITS0219-XXXX 智慧公路全生命周期数据传递技术要求 Specificationforlifecycledatatransmissionofsmarthighway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中 国 智 能 交 通 产 业 联 盟发 布 目次 前言........................................................................Ⅱ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缩略语....................................................................15总体框架..................................................................26设计管理数据应用..........................................................27建设管理数据应用..........................................................48养护管理数据应用..........................................................59路网管理数据应用..........................................................710数据传递要求.............................................................9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智慧交通产业联盟(C-ITS)提出并归口并。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首次发布。 智慧公路全生命周期数据传递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公路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表达内容及数据传递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智慧公路项目以及在役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JTG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智慧公路smarthighway 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设计、建设、养护、路网管理全生命周期,在对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各种要素(包括人、车、路、环境)全面感知、泛在互联的基础上,为管理者和公众提供面向服务、安全、效率的新一代公路交通运输系统。 3.2 公路全生命周期intelligentmaintenancebasedonlifecycleconcept 公路设计、建设、养护、路网管理各个阶段。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CSV:逗号分隔值(Comma-SeparatedValues)C-V2X:基于蜂窝网络的车联网通信技术(CellularVehicleto Everything)DSRC:专用短程通信技术(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V2X:车联网通信技术(Vehicleto Everything)IOV:车联网(InternetofVehicles)IOT:物联网(InternetofThings) T/ITS0219-XXXX ITS:智能交通系统(IntelligentTransportationSystem)JSON: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JavaScriptObject Notation)LBS:基于位置服务(LocationBased Services)OBU:车载单元(On Board Unit)RSU:路侧单元(RoadSideUnit)XML: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MarkupLanguage) 5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见图1。 6设计管理数据应用 6.1一般规定 6.1.1设计管理阶段数据包括设计过程数据、信息化模型、基础设施静态数据等。 6.2数据应用要求 6.2.1设计过程数据 设计过程数据宜包括立项管理数据、电子图纸、会议纪要等。设计过程数据表见表1。 6.2.2信息化模型 信息化模型应包括道路模型数据、桥梁模型数据、隧道模型数据、涵洞模型数据、沿线设施模型数据、管理和服务设施数据、模型描述数据等。信息化模型数据表见表2。 6.2.3基础设施静态数据 基础设施静态数据宜包括路线基础数据、路基基础数据、路面基础数据、桥梁涵洞基础数据、隧道基础数据、沿线设施基础数据、管理和服务设施基础数据等。基础设施静态数据表见表3。 T/ITS0219-XXXX 表3(续) 7建设管理数据应用 7.1一般规定 7.1.1建设管理阶段数据包括计量支付数据、工程建设管理数据等相关数据。 7.2数据应用要求 7.2.1计量支付数据 计量支付数据宜包括工程概算、农民工工资等数据。计量支付数据表见表4。 7.2.2工程建设管理数据 工程建设管理数据宜包括智慧工地管理数据、施工质量监测数据、施工期结构健康监测数据、施工期环境监测数据、施工期安全监测数据、施工期能耗监测数据、施工期进度管理数据、智能建造数据等。工程建设管理数据表见表5。 表5(续) 8养护管理数据应用 8.1一般规定 8.1.1养护管理阶段数据包括健康监测、资产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养护巡查管理、养护决策管理等相关数据。 8.2数据应用要求 8.2.1健康监测数据 健康监测数据宜包含桥梁健康监测、路面健康监测、隧道健康监测、沿线设施监测、机电设备状态等相关数据。健康监测数据表见表6。 T/ITS0219-XXXX 8.2.2资产管理数据 资产管理数据宜包含服务区、绿化设施、交安设施、养护机械设备、养护人员、公路病害基础数据等基础数据及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资产管理数据表见表7。 8.2.3养护工程管理数据 养护工程管理数据包含养护方案数据、养护工程计划数据、养护工程实施管理数据、大中修施工可视化数据。养护工程管理数据表见表8。 8.2.4养护巡查管理数据 养护巡查管理数据宜包含巡检地图、养护巡查记录、养护事件、报表管理等相关数据。养护巡查管理数据表见表9。 表9(续) 8.2.5养护决策管理数据 养护决策管理数据宜包含养护物资、养护决策等相关数据。养护决策管理数据表见表10。 表10养护决策管理数据表 9路网管理数据应用 9.1一般规定 9.1.1路网管理阶段数据宜包括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数据、公路业务系统数据、公路路域环境感知数据、外部业务数据等相关数据。 9.2数据应用要求 9.2.1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数据 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数据宜包括交通参数监测数据、交通事件检测数据、车辆运行监测数据等。交通运行状态监测数据表见表11。 9.2.2公路业务系统数据 公路业务系统数据宜包括服务区数据、调度系统数据、客服系统数据、用能监测数据、车路协同交 T/ITS0219-XXXX 互数据等。公路业务系统数据表见表12。 9.2.3公路路域环境感知数据 公路路域环境感知数据宜包括气象环境感知数据、环境污染感知数据等。公路路域环境感知数据表见表13。 9.2.4外部业务数据 外部业务数据宜包括交通运行状态补充数据、气象服务数据、交通运政数据、旅游监测数据、道路环境监测数据等。外部业务数据表见表14。 10.1一般规定 10.1.1智慧公路宜采用CSV、XML、Json或二进制等4种格式进行数据传输。10.1.2智慧公路数据应根据行业管理需求和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及时、持续的更新维护。包括周期性接入、实时性接入和按需要接入3类。 a)周期性传递 周期性传递的数据通常是每天、每周、每月固定产生的数据,根据数据产生的频率每天、每周、每月定期传递一次数据,传递的数据应该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完整性并且不重复。对于实时产生但实时性要求低的数据推荐该种方式传递。 b)实时性传递 实时性传递的数据通常是由数据产出而触发的接入动作,当感知设备获取到事件、状态等数据,当第三方系统产生相关业务数据的时候,立即把实时产生的数据接入系统,这种数据传递方式具有很强的实时性。对于实时产生且实时性要求高的数据推荐该种方式传递。 c)按需要传递 按需要传递的数据通常是当系统功能和业务需要某些数据的时候,由程序自动或人工手动触发的数据传递动作。这种数据传递方式具有很强的业务针对性,不会传递无用或冗余的数据。 10.1.3模型传递深度应遵循GB/T51301-2018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进行传递。模型单元种类划分表见表15。 10.1.4全生命周期数据传递应当对传递数字化信息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质量检查应遵从交付物是否满足下一阶段应用的要求。质量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表所示内容。质量检查内容表见表16。 T/ITS0219-XXXX 10.2设计阶段数据传递要求 10.2.1设计阶段应交付不同模型精细度和信息深度的模型,应遵从设计阶段向建设阶段、建设阶段向养护阶段的交付。 10.2.2设计管理阶段应向建设管理阶段传递设计过程数据、信息化模型、基础设施静态数据等相关数据。设计管理阶段传递数据表见表17。 表17(续) 10.3建设阶段数据传递要求 10.3.1建设管理阶段宜向路网管理阶段传递信息化模型、智慧工地管理数据、智能建造数据等。10.3.2建设管理阶段宜向养护管理阶段传递施工质量监测数据、施工期结构健康监测数据等。建设阶段传递数据表见表18。 10.4养护阶段数据传递要求 10.4.1养护管理阶段宜向路网管理阶段传递养护工程管理数据及养护巡查管理数据。养护阶段传递数据表见表19。 10.5路网阶段数据传递要求 10.5.1路网管理阶段宜向养护管理段传递交通参数监测数据、交通事件检测数据、调度系统数据、气象环境感知数据、交通运行状态补充数据、气象服务数据等数据。 10.5.2路网管理阶段宜向设计管理阶段传递交通参数监测数据、交通事件检测数据、车辆运行监测数据、气象环境感知数据等数据。路网阶段传递数据表见表20。 表20(续)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100088)中国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印刷网址:http://www.c-its.org.cn 2023年X月第一版2023年X月第一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