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公用事业|供水 评级:买入 中国水务(855 HK) 目标价:7.22港元 经济稳增长,公用红利价值吸引 外资石化项目开始试产,推动污水运营收入 FY25上半年(2024年4月至9月)污水处理运营收入同比上涨76.8%至3.2亿元(港币,下同),主要归因于惠州埃克森美孚石化污水处理项目。此项目向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位于广东惠州的石化工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虽然当时埃克森美孚的石化工厂仍未投产,但是仍然按照合约的保底收入条款支付污水处理费用。今年3月(本月)该石化项目已经开始试产,随着产能使用率未来爬升,有望推动中国水务的FY26-27污水运营收入。 水价上调对应市场化政策原则 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确立水费定价将更考虑供水企业的运营成本及效率(见图表1)。2024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六个部委(包括水利部)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法,其中明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并表示项目需具备一定投资回报的条件。这突显市场化政策原则,足以提供水价上调支持。 事实上,FY25上半年,公司供水业务中的贵州、湖北、河南三个项目的水价上调申请已通过听证会,而超过20个城市也已启动调价程序,展现了水价上调趋势。 分红比率有望上升 由于公司优化发展步伐,建设收入呈现下跌(注:FY25上半年同比下跌35.7%至21.7亿元),资本开支预期减少。这提供分红比率上调空间。根据公司指引,分红比率将达到至少30%。我们预计FY25-27分红比率分别为30.0%、33.0%、33.0%。 上调目标价,重申“买入”评级 我们维持FY25股东净利润预测,但分别调升FY26-27预测1.9%及4.4%(见图表2、3)。考虑到中国经济稳增长的情况,我们预计分红公用港股的吸引力相对上将提升,公司可获得更高估值。我们将公司目标价由6.23港元上调至7.22港元,对应24.1%上升空间及8.5倍FY26目标市盈率。维持“买入”评级。 来源:彭博、中泰国际研究部 相关报告 风险提示:(一)水源受到污染、(二)水价提升幅度及进度低于预期、(三)汇率风险。 20241202-中国水务(855 HK)更新报告:FY25中期业绩胜预期,运营收入加快增长 20241112-中国水务(855HK)更新报告:优化发展策略,降低资本开支 分析师 周健锋(Patrick Chow)+852 2359 1849kf.chow@ztsc.com.hk 历史建议和目标价 来源:公司资料、中泰国际研究部 公司及行业评级定义 公司评级定义: 以报告发布时引用的股票价格,与分析师给出的12个月目标价之间的潜在变动空间为基准; 买入: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在20%以上增持: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以上至20%之间中性: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收益介于-10%至10%之间卖出:基于股价的潜在投资损失大于10% 行业投资评级:以报告发布后12个月内的行业基本面展望为基准;推荐:行业基本面向好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谨慎:行业基本面向淡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国际”或“我们”)分发。本研究报告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发送本报告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承诺的基础,不因接受到本报告而视为中泰国际客户。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但我们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不论报告接收者是否根据本报告做出投资决策,中泰国际都不对该等投资决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以任何形式分担投资损失,中泰国际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客户也不应该依赖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我们会适时地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各种规定可能会阻止我们这样做。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行业报告之外,绝大多数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出版。中泰国际所提供的报告或资料未必适合所有投资者,任何报告或资料所提供的意见及推荐并无根据个别投资者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及独特需要做出各种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之推荐。投资者必须在有需要时咨询独立专业顾问的意见。 中泰国际可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中泰国际或附属机构的观点。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我们的销售人员、交易员和其它专业人员可能会向我们的客户及我们的自营交易部提供与本研究报告中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口头或书面市场评论或交易策略。我们的自营交易部和投资业务部可能会做出与本报告的建议或表达的意见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权益披露: (1)在过去12个月,中泰国际与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并无企业融资业务关系。 (2)分析师及其联系人士并无担任本研究报告所述公司之高级职员,亦无拥有任何所述公司财务权益或持有股份。(3)中泰国际或其集团公司可能持有本报告所评论之公司的任何类别的普通股证券1%或以上的财务权益。 版权所有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未经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本材料的任何部分均不得(i)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制品,或(ii)再次分发。 中泰国际研究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195号李宝椿大厦6楼电话:(852) 3979 2886传真:(852)3979 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