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的象牙贸易一直存在严重问题,非法猎杀和贸易导致野生亚洲象种群数量锐减。报告指出,缅甸自1997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来,并未有效履行其保护义务,国内象牙和其他象产品贸易广泛存在,尤其是边境市场。
核心数据和研究结论:
- 2006年调查发现,缅甸14个市场和周边三国边境市场共出售约9000件象牙和16颗整颗象牙,估计代表约116头雄性大象。
- 非法象牙交易主要面向外国买家,尤其是中国、泰国和日本,且跨境走私现象严重。
- 活象贸易同样猖獗,估计有约250头活象从缅甸出口到邻国,主要用于泰国旅游业,但两国均未向CITES报告。
- 缅甸国内立法存在漏洞,允许自然死亡大象的象牙合法出售,为非法交易提供掩护。
- 缅甸执法力度不足,经销商公然展示象牙并透露走私技巧,表明监管缺失。
建议:
- 缅甸应加强国内立法和执法,建立象牙流动监控体系,对所有涉及象牙产品的经营者进行登记管理。
- 遵守CITES决议10.10(修订版CoP14),全面禁止国内象牙贸易,并向ETIS系统提交相关数据。
- 加强边境管控,提高机场等出入点的检查力度,培训相关人员进行物种鉴定和CITES法规培训。
- 与中国、泰国等邻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象牙和活象贸易。
- 引入微芯片和纹身标识系统,加强对国内象群的监控和管理。
- 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确保公正惩罚形成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