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和珊瑚三角地区有六种海龟,这些物种在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地区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或管制。此外,所有海龟物种(隶属于 Cheloniidae 和 Dermochelyidae 科)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I 中,禁止以商业为目的进行国际贸易。这些物种还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I 和附录 II 中,这意味着该公约的缔约方,包括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地区国家,承诺对这些物种进行严格保护,并通过国际合作减少对其生存的威胁。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但海龟仍然被非法捕捞用于贸易和消费,这被认为是对剩余野生种群构成威胁,这些种群已经因栖息地退化、海洋环境污染、误捕和疾病等多种原因而处于危险之中。
本研究旨在记录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三国海龟贸易的当前规模。该研究通过快速评估,包括对选定地点的实体市场和在线市场的快速调查(分别于 2018 年 1 月至 7 月和 7 月至 8 月进行),以及对 2015 年至 2019 年 7 月的扣押数据进行分析,来探索涉及这三个国家的海龟贸易动态。研究还涉及与政府、非政府组织、研究人员和海龟保护工作者进行利益相关者参与。
研究结果表明,海龟非法贸易在所有三个国家都仍然存在,尽管似乎从公开交易转向了更隐蔽的市场。在调查的实体市场中,海龟产品的公开交易有限,尤其是在印尼和马来西亚。尽管如此,很明显印尼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来源地和消费国,供应对蛋和肉以及海龟壳的需求,海龟壳以加工形式(珠宝、纪念品、标本)或未加工形式(原始碎片)出售。扣押和利益相关者讨论证实,在印尼的整个群岛,包括加里曼丹、爪哇、巴厘、苏拉威西和巴布亚,偷猎、消费和贸易都很普遍。在马来西亚,当地对沙巴和登嘉楼州海龟蛋的长期需求仍然活跃。在沙巴,海龟、其部分和产品的交易被严格禁止,而在马来西亚婆罗洲的沙巴和沙捞越州,任何海龟、其部分和产品的交易都被禁止。所有三个国家都曾被认为是海龟非法贸易的关键角色,既满足国内需求,也满足国际市场需求。
扣押数据分析显示,所有三个国家都积极参与亚洲地区的海龟产品国际贩运。中国被报告为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主要的目的地国家。此外,活海龟和海龟部分的交易似乎在沙巴成为一个日益增长的担忧,特别是当地社区越来越多地参与以满足外国市场需求。对 CITES 贸易数据的分析表明,只有一小部分(2%)的国际贸易交易涉及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2000 年至 2016 年间,共有 116 笔合法贸易交易涉及这三个国家,但没有涉及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的 2017 年交易记录。至少有 18 笔记录涉及从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进行的国际进口,其中大部分是雕刻品,据报道主要用于商业目的,以及活海龟和标本,据报道用于科学目的。总共还有 98 笔记录涉及从这三个国家出口海龟产品,出口到 11 个国家(澳大利亚、捷克共和国、法国、英国、日本、马来西亚(从越南进口)、荷兰、新西兰、葡萄牙、新加坡和美国)。
本研究证实了海龟非法贸易在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仍然存在,并确定了主要的来源国和贸易国,以及其在监管和执法方面的一些挑战。由于研究的快速性质,无法对贸易水平进行更全面的量化,也无法将其与过去的研究进行比较,以及对海龟种群的影响进行定量评估。然而,考虑到海龟种群在全球范围内正在下降,持续的偷猎和非法贸易带来的威胁,以及它们面临的多种其他威胁,如果允许这些威胁持续存在,将对东南亚剩余的海龟种群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因此,本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简化政策、立法规定和行政能力及执行;加强监测、调查、执法和改善门户保护;提高意识;加强区域合作;加强源头地管理和保护;以及评估和管理海龟吸引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