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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2025-02-28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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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简称:清水源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刑事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原管理层宋颖标、钟盛因涉嫌侵害公司利益的刑事犯罪,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向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司于2023年7月16日收到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因宋颖标、钟盛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经收到二审判决结果,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公司与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诉讼案件及业绩补偿款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关于公司与李万双之间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公司均已胜诉,判决李万双支付公司各期股权转让款合计金额24,646万元及对应利息,目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关于公司与李万双、胡先保业绩补偿款诉讼纠纷,已经收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李万双、胡先保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36,874.75万元,李万双、胡先保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收到二审判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密切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就同生环境股权转让及业绩补偿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就同生环境股权转让及业绩补偿诉讼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尚未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密切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