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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税收政策在莫桑比克等同于产业政策吗?

2025-01-17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大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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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是否是莫桑比克的成本高昂的产业政策? 桑托斯·比拉,乌塔克什·库马尔,亚历克西斯·迈耶-西克尔WP/ 25/10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论文描述作者(们)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公开发表以征求评论和促进辩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工作论文中表达的观点为作者(们)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IMF、其执行董事会或IMF管理层的观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论文描述作者(们)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公开发表以征求评论并鼓励辩论。在IMF工作论文中表达的观点为作者(们)的观点,并不一定代表IMF、其执行董事会或IMF管理的观点。 摘要:本文分析了税政在莫桑比克作为一项产业政策的使用情况。尽管由于税惠形式的产业政策而损失了税收收入,但由于数据不足且公共政策策略不清晰,莫桑比克的税政有效性仍是疑问。通过审查宏观经济数据、税务报告以及世界银行企业调查数据,本调查强调了现有税政措施的评估。呼吁采取更为战略性、有针对性的需要对实现产业政策目标的有效税收激励措施进行全面的、基于证据的设计。 推荐引用:毕拉,S.,库马尔,U.,& 梅耶-齐克尔,A.(2025)。税收政策在莫桑比克是昂贵的产业政策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工作报告 是税收政策在莫桑比克等同于产业政策吗? 由桑托斯·比拉、乌特卡拉什·库马尔、亚历克西斯·迈耶-齐克尔准备1 目录 莫桑比克企业结构变化...........................................................................................13结论.........................................................................................................................................................19参考文献.........................................................................................................................................................23附件I. 哪些公司在进行员工培训.................................................................................21术语表...............................................................................................................................................................3引言...........................................................................................................................................................4基于税收的激励措施..........................................................................................................................................5退一步看——工业政策战略是什么...........................................................11莫桑比克:财政优惠法典(1993年、2002年和2009年)...............................................................6 莫桑比克税收支出的演变..........................................................................................8 词汇表 CFB财政优惠政策代码、消费者价格指数、投资促进中心、数字版权管理国内收入动员 ENDE国家发展战略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外国直接投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PEI工业政策战略PRONAI国家计划以工业化莫桑比克世界银行ES世界银行企业调查 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界贸易组织(WTO) 经济特区(ZEE) 工业自由贸易区(ZFI) 1. 引言 税收优势无法弥补经济条件方面的不足。税收可以是影响投资决策的强大工具。然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商业和治理体系决定了任何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改变一个国家的长期结构证明在政治和经济上代价高昂,税收工具往往成为欠发达经济体中的首选选择。这主要是因为从表面上看,它们不涉及分配紧张的预算空间,并且似乎是一种“更容易实施”的方式来缓解不利商业条件(IMF及其他,2015年)。税收优惠,以税收假期和特定部门或地区的低税率的形式,在低收入国家中普遍存在(IMF,2024年)。另一方面,在高收入国家,人们更多地依赖于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以及研发税收优惠(IMF,2024年)。 莫桑比克对大多数行业实行了慷慨的税收待遇。该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包含上述所有要素,一般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全面扣除、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等工具,提供优惠政策以鼓励所有行业的投资。这可能导致市场扭曲和低效率。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对农业、酒店和旅游业的法定税率,以及特殊经济区。为了更好地评估财政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轻松地转换为税收支出会计,这衡量了税收法典中的规定在多大程度上相对于基准税收制度导致税收收入的损失,有利于纳税人。 莫桑比克的慷慨税收优惠政策损害了国内税收动员(DRM),而缺乏明确的策略。先前的研究(例如,Swistak等人,2017年)得出结论,莫桑比克2009年《财政优惠法典》中包含的过分慷慨的规定削弱了税收收入。此外,莫桑比克的税收支出水平远高于低收入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同侪。在比较税收策略时,莫桑比克的同侪在支持研究与发展(R&D)、创新和科学发展等领域有更集中的重点,通常以超额扣除的形式出现。此外,为了减轻税收优惠的滥用,存在一系列战略检查措施,包括对支持水平的明确上限、明确定义的期限以及一系列关于其他方面的法规。最后,不同计划下提供的利益通常不会累积。然而,在莫桑比克的情况下,许多这些指导原则缺失,且全面的发展政策并不立即明显。 超出莫桑比克,有大量文献探讨作为产业政策的税收政策的各种表现形式。许多研究考察了政府如何使用税收激励和结构。 塑造工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学者们认为,诸如投资税收抵免、研发激励和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可以有效刺激战略领域的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并创造就业(Rodrik, 2004)。针对特定行业(如绿色能源或先进制造)的税收激励已被用于培育具有竞争力的行业,并与更广泛的国民经济目标相一致(Rajan & Zingales, 2003)。然而,文献中也突出了风险,包括资源错配、低效率和潜在的寻租行为,即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谋取私利,而不是对长期增长做出贡献(Krueger, 1974)。 尽管税收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益处在东亚经济体(如日本、韩国)和绿色能源倡议(如德国、中国)等案例中显而易见,但挑战依然存在。批评者认为,税收激励可能会扭曲市场,使现有企业相对于新进入者受益,并加剧收入不平等(Stiglitz & Greenwald,2014)。实证研究表明,成功实施基于税收的产业政策需要良好的治理、有针对性的政策设计和定期评估,以确保税收激励有助于长期的国家发展目标,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低效或滥用(OECD,2010;Besley & Persson,2011)。 本文聚焦于莫桑比克,同时对比该地区及以外的参考国家。本文的目标是确定税收政策是否以及如何被整合到该国更广泛的产业政策战略中,以及现有数据是否允许对税收政策的有效性作出任何推断。本文的其余部分结构如下:在第2节中,本文概述了莫桑比克的税收激励措施及其不同版本,并与相关同行进行了比较。第3节总结了该国过去几十年所追求的不同产业政策战略。第4节利用2007年和2018年在莫桑比克进行的 世界银行企业调查,概述了该国企业景观的结构变化,并评估现有数据景观在推断税收政策对公司结构和公司行为影响方面的可能性。第5节得出结论。 基于税收的激励措施 税收激励措施针对的是面向国内市场或采掘业的生产部门,通常影响甚微,而那些针对出口导向部门和流动资本的措施似乎相对有效——但前者需要通过考虑WTO一致性来适度调整,两者都可能成为相互损害的税收竞争案例。促进条件——如良好的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稳定、法治等——对于有效性至关重要。(IMF和其他机构,2015年) 缺乏国际协调和公平竞争环境导致不健康的跨国税收竞争。国际税收竞争一直是税收繁衍的重要驱动力。 激励措施,这表明超国家协调机制普遍缺失。由于试图显得像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市场,税收激励在低收入国家(LICs)变得普遍和广泛。 国际证据表明,税收激励措施在吸引投资方面往往被认为是多余的。正如商业调查显示,在发展中国家,税收对于投资决策的重要性属于第二位,而经济和政治稳定性以及其他商业因素是关键决策因素(IMF及其他,2015)。在若干情况下,投资决策并不依赖于税收激励,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税收支出。如果制度容易受到滥用和歧视,可能会出现额外的收入损失。例如,如果激励措施仅适用于新投资或国外资本,当地公司可能会试图修改其企业身份,或将应税收入从非合格活动或地点转移到合格活动。最后,执行反滥用实践可能需要额外的行政能力和资源(参见Klemm等人,2012,Cubbeddu等人,2008,Parys等人,2017)。 莫桑比克:财政优惠政策法典(1993年、2002年和2009年) 《财政优惠政策法》(CFB)的法律依据是《投资法》(1993)。首个CFB于1993年7月通过法令创立,主要的财政优惠政策包括一定期限的税收假期以及针对特定资本商品的某些关税豁免。 根据地区不同,这转化为北方省份的企业所得税减免80%长达10年,以及额外的6年减免50%。南方地区获得了额外的10年65%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随后在接下来的3年减免40%。工业自由贸易区免除了与出口相关的增值税和关税,同时以特许权使用费代替所得税。这些规定适用于广泛的经济活动,但排除了商业,除非与基础设施建设或农村地区相关(Bolnick和Bruce 2009)。 CFB 2002 在关键方面重塑了现行代码。其设计目的是通过集中于投资税收抵免和加速折旧来合理化激励制度并提高成本效益,同时缩减税收优惠措施。然而,农业和工业自由贸易区保留了税收假日激励。最新的受益者也保留了增值税和进口关税豁免。CFB 2002 还保留了1993年投资法下产生的大型项目的特殊谈判制度,根据该制度,获得特定财政福利的资格需要投资促进中心(CPI)的批准。外国公司投资超过50,000美元,国内公司投资超过5,000美元,在满足管理和财务标准的前提下,均有资格(Bolnick 和 Bruce 2009)。 进一步改善CFB的需求导致了2009年CFF的批准。鉴于有必要重新制定CFF 2002并通过对投资提供更有效的财政利益进行合理化改革,莫桑比克共和国议会于2009年6月批准了新的CFF。与2002年版相比,它涉及到了重大的变革。然而,从总体设计角度来看,正如2002年CFF的情况一样,特定的利益适用于指定部门,而一般利益适用于合格投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