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电商法律专业委员会]:2024年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法律服务指引 - 发现报告

2024年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法律服务指引

报告封面

课题编委会成员: 周璇(女)、邓捷、杨闰(女)、潘立冬、闪涛、詹朝霞(女)、周亮、梁羽彤(女)、封海滨、向劲、于晓明、罗穗芳(女)、谢昕、蔡和、戴秋秋(女) 课题研究组成员: 冯晓鹏、邓惠(女)、王溢美(女)、李思然(女)、马聪 课题组工作人员/编辑: 汪倩妮(女) 2022年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时要积极促进出口、扩大进口。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跨境电商平台既是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外贸新质生产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及载体,更是促进出口和扩大进口的增量源。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其占据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提升,跨境电商平台和其他跨境电商经营者数量也不断增多。广大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大力拓展全球市场,逐步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成长为新型贸易经营者。但是,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风险与挑战,尤其在跨境电商出口的国别政策环境存在差异,新技术发展对市场监管、数据治理、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等提出新要求等背景下,加强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尤为必要。为此,在广东省商务厅和广东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广东省律师协会依托广东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电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开展“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法律服务”的课题研究工作,并编写《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 理法律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课题组结合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对跨境电商平台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同时对主要跨境电商平台的规则体系进行研究分析,整理分析近年跨境电商平台涉及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研究跨境电商平台的规则制定情况、主要法律风险点及违法后果。编写组在编写过程中还走访了广东省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等有关单位,就跨境电商平台以及整个跨境电商生态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及建议进行研究和讨论。 《指引》同时涉及跨境电商平台的进口和出口,更侧重于跨境电商平台进口领域。《指引》重点分析了跨境电商平台主体资质管理要求、数据治理、广告宣传治理、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申报与反走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和法律风险,对跨境电商重点领域的法律规定和治理标准进行梳理,并结合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对跨境电商平台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同时,《指引》从治理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指引跨境电商平台建立有效的规范管理体系。 《指引》有助于跨境电商平台厘清法律要求,规避法律风险,有助于跨境电商平台识别和预防潜在的风险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减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提高运营效率,树立品牌形象,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指引》也有助于营造健康有序的跨境电商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的国际形象, 增强国际合作的信任度。 《指引》为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公益性质,供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及相关企业的负责人、法律人士交流学习。《指引》中的意见及建议为非正式法律意见,如需为某现实问题寻求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的,应寻求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出具正式法律意见。因时间仓促,《指引》尚有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斧正。 编者2024年8月 一、指引的目的................................................................. 1二、指引的适用范围......................................................... 1三、指引的基本概念及释义............................................. 2四、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的基本目标......................... 3五、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3 ..... 5 一、跨境电商平台的分类................................................. 5二、跨境电商平台的主体资质要求................................. 7三、跨境电商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资质和商品资质..... 8 一、跨境电商平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法律要求... 11二、跨境电商平台数据出境的法律要求....................... 14三、跨境电商平台违反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 21四、跨境电商平台数据违规案件分析........................... 23五、跨境电商平台数据合规和个人信息保护建议....... 26 一、跨境电商广告宣传的法律要求............................... 28二、跨境电商平台违反广告宣传规定的法律责任....... 32三、跨境电商广告宣传违规案件分析........................... 38四、跨境电商平台广告宣传合规建议........................... 42 ................... 45 一、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合规的法律要求............... 45二、跨境电商平台违反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47三、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违规案件分析................... 50四、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建议................... 52 ................... 55 一、跨境电商平台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要求............... 55二、跨境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60三、跨境电商平台不正当竞争违规案件分析............... 64四、跨境电商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合规建议................... 67 ............................... 71 一、跨境电商平台合规申报及防止走私的法律要求... 71二、跨境电商平台申报不实及走私的法律责任........... 73三、跨境电商平台申报不实及走私案件分析............... 75四、跨境电商平台合规申报及防范走私建议............... 82 一、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要求........... 86二、跨境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89三、跨境电商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分析............... 92四、跨境电商平台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 95 一、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98二、建立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101三、建立合规管理保障机制......................................... 110 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部分列举)..... 115 一、指引的目的 为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加强合规管理,维护跨境电商行业秩序,规范跨境电商活动,促进跨境电商生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指引。 二、指引的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广东省内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活动的跨境电商平台。指引的部分内容也可供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跨境电商平台之外的其他跨境电商经营者参考。广东省行政区域外的相关主体也可以参照本指引开展合规管理及相关工作。 本指引仅对跨境电商平台合规管理作出一般性指引,不构成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引所引用的内容及提供的建议,仅以指引发布时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等可能发生变化,请跨境电商经营者予以持续关注或者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三、指引的基本概念及释义 “跨境电商平台”是指在中国境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跨境电商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法人组织。 “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境内向境外销售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企业,为跨境电商商品的货权所有人。 “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是指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外注册企业所委托的境内代理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责任。 “支付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支付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及银联等。 “物流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登记,接受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委托为其提供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物流服务的企业。 “跨境电商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跨境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包括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报关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四、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的基本目标 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的目标是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合规运营,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及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的合规理念、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确保公司和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合规,避免合规风险。同时,鉴于跨境电商平台在跨境电商行业中的中心地位和关键作用,通过引导跨境电商平台合规运营带动和促进整个跨境电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跨境电商平台综合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有序。跨境电商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经营、合规操作,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坚持全面覆盖。跨境电商平台开展综合治理,应当将合规要求监督嵌入跨境电商经营行为的全流程、全领域,覆盖各经营主体、各环节涉及的合规风险点。 (三)坚持权责清晰。跨境电商平台应当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的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公平合理。跨境电商平台制定平台交易规 则和治理规则,以及对平台内跨境电商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要求,符合正当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 一、跨境电商平台的分类 (一)根据运营方式分类 根据跨境电商平台运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营跨境电商平台。 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是通过为入驻跨境电商企业、消费者等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提供运营、物流、支付等资源以及信息服务,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的获利来源一般为跨境电商企业缴纳的服务费和消费者缴纳的会员费。 自营跨境电商平台是指跨境电商平台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