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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数字化对数字贸易的经济影响 来自 APEC 经济体的证据 APEC 数字经济指导小组 2024 年 12 月 APEC 项目 : DESG 01 2024S 制作人: AA Access Partnership Pte Ltd Asia Square, Tower 2 # 11- 21 12 Marina View 新加坡 018961 贡献者 : Marcus Ng , 董事及业务负责人 Wan Ling Koh , 高级经理 Daryl Teo ,顾问 Jun Le Koay , 分析师 支持 : 澳大利亚外交和贸易部,RG Casey大楼,John McEwen Crescent, Barton ACT 0221 Australia。网址:https://www.dfat.gov.au/ For: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秘书处香港恒美康径35号新加坡119616电话: (65) 68919 600传真: (65) 68919 690电子邮件: info@apec.org网址: www.apec.org © 2024 APEC 秘书处 APEC # 224 - CT - 01.21 Contents 执行摘要 1.APEC 的数字贸易和数字强度趋势121.1.APEC 的数字贸易发展12 1.2.APEC 经济的数字化172.了解数字化对数字贸易的影响292.1.数字化和数字贸易之间的联系29 2.2.数字化对 APEC 经济体数字贸易流动的影响333.通过数字化解锁数字贸易40 4.Appendix494.1.近似数字贸易的方法和数据源49 4.2.近似数字化的方法和数据源51 4.3.结构重力模型 : 规范和结果55 术语表 执行摘要 数字化显著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方式,不仅通过数字平台促进非数字化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还通过增加可数字化交付的出口产品,包括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移动应用程序和内容。 数字化贸易的影响对已显著受益于跨境贸易的APEC经济体尤为重要。作为整体,1994年至2019年间,APEC内部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几乎增长了五倍。1在2022年,APEC内部贸易量达到3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47%。早前的一项由APEC委托的研究显示,2018年,APEC地区的区域数字贸易对经济贡献了2.1万亿美元,大约占地区GDP的4.1%。 政府认识到数字贸易所带来的巨大机遇,并采取措施建立一个基于规则的全球体系以充分利用这一机遇。以往的研究讨论了数字贸易参与对经济的整体益处,以及数字贸易规则在推动数字贸易增长中的重要性。2然而,参与数字贸易生态系统也需要国内商业环境的准备,包括企业和消费者。这一点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识,因为数字经济协议(例如,《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不仅涵盖了支持“边境后”贸易自由化的数字贸易规则,还着眼于如何通过加强“边境后”能力(例如,增强数字基础设施或技能)来促进数字贸易,从而使各国能够共同合作以强化这些能力。 过去的研究普遍认为,数字化程度的提高对数字贸易参与有益,这主要是因为整体数字化采用与数字贸易工具使用频率增加之间的联系,以及能够生产数字商品和服务的能力。3然而,关于这种关系强度的实证证据仍然有限,主要原因是对数字贸易流动缺乏足够的细化数据。此外,过去的数字化衡量指标主要依赖于互联网使用或宽带覆盖等指标。此类数据在不同经济体和行业之间并不总是持续可用的,即使有相关数据,由于收集方法的不同也可能无法直接比较。 这项研究旨在通过使用新的方法论来估计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体的数字化水平,填补现有文献中的这一空白。这将有助于更详细地研究数字化程度及其在各经济体和各行业中的分布,并支持对数字化与数字贸易之间关系的更深入分析。该研究依赖于以下数字化和数字贸易指标: (a) 数字化 该研究依赖于数字强度作为数字化程度的一个近似值。这可以通过所有中间投入和资本投入中来自数字部门的比例来表达。现有研究表明,通常通过互联网接入或使用程度等数字化连接指标来衡量数字化程度。这种方法无法直接反映企业利用数字工具改进或转型生产商品和服务过程的程度。数字强度捕捉了数字化如何通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两种独立投入成分之一进入生产过程的更集中视角:(i)原材料(中间投入);以及(ii)机械设备(资本投入)。这提供了跨行业和经济体的一致性数字化衡量标准,并允许在行业层面进行分析,而连接性指标通常只能在经济体层面获得。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存在一些细微的概念限制,这些限制已被提及以确保透明性,并指导未来的研究。当前被归类为生产“数字”产品的行业也生产非数字中间投入品,尽管比例较小。此外,该方法并未考虑作为中间投入品的数字产品在质量上的差异,也无法捕捉内部开发数字资产所投入的人力贡献。 (b) 数字贸易 此研究依托经合组织-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字贸易测量手册(第二版)》中建立的定义,并借鉴了之前APEC研究(同样由Access Partnership开发)的方法,以提供数字贸易的估算。4从广义上讲 , 该方法认识到形成数字贸易的两个关键组成部分。 组件1涵盖了通过数字手段订购但不一定通过数字方式交付的商品和服务。这类交易的例子包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钱包或通过在线门户预订国外酒店住宿。此外,还包括通过数字平台中介订购的数字内容,如音乐、游戏或移动应用程序。组件2涵盖了可以通过数字方式交付但不一定通过数字手段订购的服务。这包括金融服务和电信服务等。 通过分析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出口的影响,该研究旨在支持政策制定者采用基于证据的方法来加强数字贸易参与。它旨在提供以下领域的见解: (a) 不同经济体之间的数字化强度有何差异?(b) 不同行业之间的数字化强度有何差异?(c) 数字化对数字贸易的影响是什么? A. 各经济体数字强度的差异 高收入经济体由于在数字基础设施、人力资本以及制定稳健的数字政策方面拥有优势,并且拥有更多的资源,因此其数字化程度更高。过去的研究表明,这些因素是决定经济数字化程度的关键因素,并且高收入经济体通常表现出更高的数字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同时有更多的资源来制定 robust的数字政策和治理框架。2020年,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数字强度为8.5%,而非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数字强度为5.7%。APEC经济体的平均数字强度为7.2%。 然而,非高收入经济体进展迅速。在2000年至2020年间,非高收入经济体在数字化进程方面超过了高收入经济体。在2000年至2020年间,非高收入APEC经济体在数字化进程中的增长速度超过了高收入经济体,其平均数字化强度提高了46%,而高收入经济体则提高了41%。总体而言,APEC经济体的数字化强度上升了43%,从2000年的5.1%上升到2020年的7.2%。这种快速的进步可以归因于多个因素,包括新兴经济体采用新技术时不受传统系统的负担影响的“跨越式发展”效应、数字技术成本的降低以及政府积极促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措施。 B. 各部门的数字强度差异 服务业在2000年至2020年间数字化程度更高、数字化速度更快,相较于非服务业部门。在2020年,APEC经济体的服务业部门相比制造业等非服务业部门展现出更高的数字化强度。服务业的高数字化强度主要受到信息技术和电信(ICT)(29.3%)以及金融服务(21.0%)部门高度数字化的驱动。商业服务部门的数字化进程也更快,这些部门的数字化强度在2000年至2020年间增加了59.6%,而非商业服务部门增加了44.0%,非服务业部门则增加了12.5%。 亚太经济体内主要经济部门存在显著增强数字化程度的空间。六个低于亚太经济区域平均数字化程度的经济体——文莱达鲁萨兰国;智利;印度尼西亚;秘鲁;菲律宾;以及俄罗斯——其按增加值(GVA)衡量的三大主要产业的数字化程度较低。尽管制造业是亚太经济体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并且对大多数亚太经济体的增加值(GVA)贡献最大,但制造业在数字化程度上落后于商业服务部门。2020年,商业服务部门的平均数字化程度为9.9%,而制造业仅为6.8%。特别是对于制造业是增加值(GVA)最大贡献者的12个亚太经济体而言,有五个经济体的数字化程度低于亚太平均水平。 C. 数字化对数字贸易的影响 总体而言,更高的数字化强度与可数字化交付服务的贸易量增加相关,因为数字化影响了数字贸易的需求和供给功能。分析发现,对于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体而言,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数字化强度,可数字化服务出口额增长2.5%(p < .011)。从需求侧渠道来看,数字化创造了更多创建可数字化服务和内容的可能性,增加了数字订购平台的使用,从而扩大了市场覆盖面并触及到新的消费者,同时也提升了产品和服务质量以实现差异化。从供给侧渠道来看,数字化简化了业务流程以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进入壁垒从而增加了新参与企业的数量,并降低了复制成本以实现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 数字密度增加对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的影响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之间并不相同。分析发现,在高收入经济体和非高收入经济体之间,数字化强度对数字贸易流量的影响没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这表明高收入经济体和非高收入经济体都可以从数字化程度的提高中获得类似的收益。先前的研究(例如,Di等,2022)发现,数字 基础设施、人力资本以及创新能力是推动贸易的重要驱动因素,这些因素也与经济体的发展水平相关。分析中未发现收入水平对数字密集度与数字贸易之间关系有可观察的影响,这表明收入水平本身并不固有限制经济体从数字化进程中获益的能力。相反,促进数字化的投资将惠及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 数字转型对数字经济的影响因行业而异,信息技术(ICT) sector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是金融服务和专业服务行业。分析发现,数字强度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与ICT服务出口额提高2.3%和金融服务及专业服务出口额提高1.7%相关。影响程度的差异可能源于其核心服务需求驱动因素的根本不同。虽然数字化带来的成本节约和创新可以因价格弹性增强而引发对ICT服务的额外需求,但其对金融服务和专业服务需求的影响可能更为有限,因为这些服务的核心价值主张可能由其他因素驱动,如人力专长、个性化建议和基于信任的关系。 通过上述洞察,研究中已识别出四项可转化为APEC政策制定者潜在行动项目的 ключ见解。这些行动项目包括:(A) 跨APEC经济体的合作领域; (B) APEC经济体内的经济层面和部门层面政策的发展。 1.APEC 的数字贸易和数字强度趋势 这一部分提供了对数字经济贸易近期发展状况以及APEC经济体数字化现状的概述。 1.1 APEC 数字贸易发展 数字经济技术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地区的企业和政府中的应用已彻底改变了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交易方式。数字技术促进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广泛普及,这些平台能够直接将小型零售商与国际市场上的消费者连接起来。此外,数字技术还支持了跨境采购和提供各种服务,如金融、专业、教育和健康医疗领域的服务,这些服务可以数字化地交付。 数字化对贸易的影响对于已经从边境贸易中显著受益的APEC经济体尤其重要。作为一体,APEC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在1994年至2019年间几乎增长了五倍。5在2022年,APEC内部贸易量达到3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47%。APEC政策制定者认识到贸易数字化的潜在好处以及数字贸易在支持APEC经济体发展方面的作用。此前由APEC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2018年,APEC区域内的数字贸易为该地区的经济体贡献了2100亿美元,约占区域GDP的4.1%。6 数字贸易的促进已经成为APEC未来工作计划的一个integral部分,APEC领导人于2017年承诺“共同努力实现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潜力”,并欢迎《APEC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AIDER)的采纳。7 The AIDER 确定了11个关键关注领域(KFA),其中KFA 11专注于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