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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发展部二〇二四年四月 编写组成员 组长:宿凤明 成员:马力万江洪赵鹏龚春鸣杨晓伟高亮张容铨萨仁高娃 程颖赵迦勒吴玮苏洋陈达衢宁莎莎王晓如贺坤张国强李昊澎陈占富王金鹏王赵国王慧洁葛丽洁 目 录 2.风电........................................... 3 2.1 编制原则 .................................. 32.2 编制说明 .................................. 42.3 风电项目单位千瓦造价标准值 ................ 72.4 智慧风电场造价指标 ....................... 10 3.光伏.......................................... 12 3.1 编制原则 ................................. 123.2 编制说明 ................................. 133.3 光伏项目单位千瓦造价标准值 ............... 153.4 智慧光伏电站造价指标 ..................... 17 4.新能源配套储能 ................................ 19 4.1 基本方案 ................................. 194.2 基本方案造价标准值 ....................... 194.3 造价调整值 ............................... 20 5.1 基本方案 ................................. 215.2 基本方案造价标准值 ....................... 215.3 造价调整值 ............................... 22 1.总则 以集团公司建设“2035 一流战略”为目标,以进一步完善新能源项目造价控制及对标管理,推进项目造价标准化建设,提高收益,优化投资为出发点,对近年来并网、评审的风电、光伏项目技术方案及概(决)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参考当前风电、光伏、储能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设备价格水平,按照国家、行业、集团现行的新能源规范及标准,构建基本方案和调整模块,编制《新能源电站单位千瓦造价标准值(2024 版)》。 本指标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风电项目(陆上、海上)、光伏项目(集中式、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新能源配套储能、外送线路等工程,岛屿等项目参照执行。陆上风电装机容量涉及 50MW、100MW、200MW、500MW 和 1000MW 规模,地形分为平原、山地(丘陵)和复杂山地,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涉及 300MW、500MW 和 1000MW 规模。光伏项目涵盖集中式和分布式(工商业和户用),其中集中式装机容量涉及 50MW、100MW、200MW、500MW 和 1000MW 规模,地形涵盖平原和山地(丘陵);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装机容量涉及 5MW 和 100MWp。 本指标是集团公司衡量新能源发电工程经济性、开展造价对标管理、落实投资计划的重要依据。 本指标适用于集团公司风电、光伏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投决阶段造价对标管理,竣工决算原则上低于标 准值与调整值之和。 本指标由集团公司发展部归口管理。 2.风电 2.1 编制原则 2.1.1 编制依据 (1)陆上风电设计概算采用《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31011-2019),定额采用《陆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 31010-2019),不足部分参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2018 年版)、《关于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中联合试运行费有关内容的解释》(可再生定额〔2022〕11 号); (2)海上风电设计概算采用《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31009-2019),定额采用《海上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NB/T 31008-2019),不足部分参考陆上风电相关标准规范及《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T 116—2019)及其配套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T 276-1—2019)、《沿海港口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T 276-2—2019)、《沿海港口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6-3—2019)、《关于印发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 号); (3)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工程设计造价参考指标》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概算项目、费用性质划分和费用标准费率; (4)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 标准的通知》(可再生定额〔2022〕39 号); (5)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等主要设备价格参考厂家询价并考虑近期市场平均水平综合确定; (6)本指标为动态投资对应值,建设期贷款年利率按3.95%计算,不计价差预备费等费用。陆上风电 50MW、100MW和 200MW 项目建设期为 1 年,500MW 和 1000MW 项目建设期为1.5 年;海上风电 300MW 和 500MW 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1000MW项目建设期为 2 年。 2.1.2 编制范围 风电项目指标包括风电场范围内全部发电、升压配电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建筑工程(含陆上集控中心),以及土地(用海)征用、长期用地、施工临时租地、工程前期、工程设计、调试、试运验收、水土保持补偿等常规其他费用项目。 陆上风电项目指标不包括智慧化风场、配套储能、接入系统(送出线路工程、对端改造、电网变电站投资分摊等),以及扶贫工程、乡村振兴工程、沙漠生态治理等各项费用。 海上风电项目指标不包括智慧化风场、配套储能、接入系统(送出线路工程、对端改造、电网变电站投资分摊等)、军民融合工程、海洋牧场以及扶贫工程、乡村振兴工程等各项费用。 2.2 编制说明 2.2.1 工程地质条件 (1)地震基本烈度 VI 度; (2)基础设计和施工不考虑地下水(不含换填、桩基等特殊地基处理)的影响。 2.2.2 地形说明 陆上风电项目地形分平原、山地和复杂山地,详见表 2-1。 2.2.3 施工辅助工程 施工辅助工程指为辅助主体工程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及采取的措施,其中施工交通工程不含因大件运输需要对市政桥梁、涵洞等做的复杂加固工程费用。若施工辅助工程中有与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相结合的项目则列入相应的永久工程中。 2.2.4 设备费用 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出厂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组成。主要设备价格见表 2-2 和表 2-3。 2.2.5 建筑安装工程费 陆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无论是否为甲方供货)、机械费(包括大型机具进退场费)、安全文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措施费等费用。 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无论是否为甲方供货)、施工船舶(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大型船舶(机械)进退场费)、冬雨季施工和夜间施工措施费等费用。主材价格见表 2-4。 2.2.6 其他费用 执行《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11-2019)和《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1009-2019),同时,结合集团公司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一定比例系数进行修正。 2.2.7 工程量 工程量为选取的典型风电项目设计方案测算的工程量。 2.2.8 基本预备费 陆上风电基本预备费取施工辅助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和其他费用之和的 1.5%计列。 海上风电基本预备费按施工辅助工程投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其他费用四部分费用之和的 2%计列。 2.3 风电项目单位千瓦造价标准值 单位千瓦造价标准值包含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千瓦造价调整值及基本方案分类型造价参考值,三个指标均为动态投资对应的造价值。其中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千瓦造价调整值为约束性指标,如开发项目单位千瓦造价超标准值与调整值之和需编制专项说明。 2.3.1 风电项目基本方案 (1)陆上风电 陆上风电项目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指标按照不同地形(平 原、山地、复杂山地)安装 50MW、100MW、200MW、500MW 和1000MW 规模风电站,基本方案见附表 A.1 陆上风电。 (2)海上风电 海上风电项目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指标按照安装 300MW、500MW 和 1000MW 规模风电站,基本方案见附表 A.2 海上风电。 2.3.2 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 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以基本方案造价为基础,其中陆上风电设备(含风机、塔筒、锚栓等辅助设施以及运费和采购保管费等)价格按 2100 元/kW 取值;陆上风电建设用地费按 200 元/kW 取值,含征地费、长期及临时租地费(计列在投资估算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植被恢复、补偿费(迁移补偿、林地、青苗补偿费等)和余物清理费等;水保及环保工程费用取值 70 元/kW。海上风电设备(含风机、塔筒、连接法兰、高强锚栓等辅助设施以及运费和运输保险等)价格按 3500 元/kW 取值;海上风电建设用地费按 360 元/kW 取值,含建设用海费(不含军事补偿费用)和建设用地费。建设用海费包括海域使用金和海域使用补偿费(含养殖补偿),建设用地费包括土地征收费、长期及临时租地费(计列在投资估算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植被恢复、补偿费(迁移补偿、林地、青苗补偿费等)和余物清理费等。 电站装机规模与表 2-5 中数据不同时,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平原与山地)以 50MW 标准值为准;集中式风电装机规模低于 50MW 的以 50MW 标准值为准,高于 1000MW 的以 1000MW 标准值为准,其他装机规模利用线性插值法按比例调整。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低于 300MW 的以 300MW 标准值为准,高于 1000MW 的以 1000MW 标准值为准,其他装机规模利用线性插值法按比例调整。 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见表 2-5。 2.3.3 千瓦造价调整值 千瓦造价调整值按照模块条件在基本方案千瓦造价标准值指标基础上进行增减。陆上风电调整模块主要包括风机设备、塔筒、风机基础、箱变、集电线路、升压变电站、交通工程、气候及海拔调整、项目建设用地费等。风机设备费 根据当期市场价格调整。海上风电调整模块主要包括风机设备、海缆、风机基础、离岸距离、水深、项目建设用地费等。 电站装机规模与附表 B.1 陆上风电和附表 B.2 海上风电数据不同时,陆上风电装机规模低于 50MW 的以 50MW 调整值为准,高于 1000MW 的以 1000MW 标调整值为准,其他装机规模利用线性插值法按比例调整;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低于300MW 的以 300MW 调整值为准,高于 1000MW 的以 1000MW 调整值为准,其他装机规模利用线性插值法按比例调整。 2.3.4 基本方案分类型造价参考值 基本方案分类型造价参考值以基本方案为基础,依照不同装机规模、地形,给出项目造价组成中各部分费用参考值。基本方案分类型造价参考值详见附表 C.1 陆上风电和 C.2 海上风电。 2.4 智慧风电场造价指标 2.4.1 技术说明 (1)技术原则 1)为实现风电场以风力发电过程的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标准化为基础,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平台,集成智慧传感与执行、智慧控制与优化、智慧管理与决策等技术,形成一种具备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寻优、自诊断等功能的智慧发电运行控制管理模式; 2)满足风电场的设备智慧化、生产运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