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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与高技术产品贸...依赖关系测度与社会网络分析

2024-09-01武娜、苗培、王群勇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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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与高技术产品贸...依赖关系测度与社会网络分析

武娜苗培王群勇 内 容 摘 要:本文在社会网络分析框架下,利用时间指数随机图模型(TERGM)探索数字贸易规则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贸易规则的深度对于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没有显著影响,但数字贸易规则中的核心经济体更容易接收到来自其他经济体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关系,从而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网络中处于优势地位。通过对条款的异质性分析发现:签订的双边数据流动条款和服务贸易条款存在创新的溢出效应,可以缩小双方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差距,减弱该贸易依赖关系;而双边深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则会促进双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形成;电子商务条款深度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不显著。从绝对数量来看,四类子条款签订数量和深度推动了经济体创新水平的提升,对于经济体接收贸易依赖关系均有显著正向影响。 关键词:高技术产品贸易数字贸易规则贸易依赖指数随机图模型 中图分类号:F742文献标识码:ADOI:10.16475/j.cnki.1006-1029.2024.09.003 引言 近年来,高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成为衡量各国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2007年起,中国高技术产品贸易额赶超美国,成为世界上高技术产品第一贸易大国。作为劳动密集型经济体,中国在高技术产品贸易领域的迅猛发展显然成为一种“里昂惕夫之谜”。在这一背景下,有学者提出,单纯以贸易额衡量经济体的贸易地位可能会存在一种“统计假象”(曲如晓和李婧,2020)。社会网络分析和衡量贸易依赖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思路。此外,随着数字化发展,数字贸易和数字贸易规则成为解决贸易问题研究的焦点。数字贸易规则在服务数字贸易发展的同时,相关条款也从贸易成本、创新效应等方面对传统贸易产生冲击。高技术产品贸易依托于传统贸易形式,也对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数字贸易规则对传统贸易的冲击下,高技术产品贸易更易受到影响。 本文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下,利用时间指数随机图模型(TERGM)研究数字贸易规则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为:第一,将依赖关系概念应用于高技术产品贸易,更客观、更全面地研究全球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关系;第二,在社会网络的框架下,从双边数字 贸易规则以及经济体在数字贸易规则网络中的地位两个角度分析其对于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第三,从条款内容入手,深入探讨数字贸易规则不同条款对于传统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综述 应用社会网络方法分析贸易问题的文献中,研究视角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文献利用社会网络统计指标对网络整体结构特征以及个体在网络中的位置进行描述性分析(吴爱萍等,2022;赵文霞,2022);第二类文献结合模型分析影响网络演化的内生及外生驱动因素,常用的方法为时间指数随机图模型(Feng et al.,2020;唐晓彬和崔茂生,2020)。在社会网络分析框架下,通常需要将双边贸易额转化为0-1变量,通过设定阈值来舍去微小贸易流量,仅保留重要贸易关系。但是,利用进口额或出口额直接进行测算的方式可能面临“统计假象”的质疑。Casciaro & Piskorski(2005)将依赖关系应用于对产业依赖的研究中。在此基础上,刘林青等(2021)借鉴产业依赖的思路,提出了贸易依赖关系的测算方法。目前,鲜有文献从贸易依赖的视角对高技术产品贸易进行分析。在高技术产品贸易的相关文献中,部分文献基于传统计量模型分析某些因素对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影响。例如,中国城市创新能力(刘霞等,2022)、知识产权保护(刘钧霆等,2018)、技术贸易壁垒(蔡静静等,2017)等因素对于高技术产品贸易进出口的影响。但这些研究都是基于部分国家层面,并未从整体网络视角进行分析。部分文献基于网络分析,关注高技术产品贸易网络的结构演化特征(许和连等,2015;周锐波等,2023)。 近年来,数字贸易规则受到广大学者的关注。一方面,许多学者对条款内容进行深入剖析,探讨不同国家制订数字贸易规则条款的范式差异(侯俊军和王胤丹,2022;吴希贤,2022)。另一方面,部分学者注意到数字贸易规则给贸易带来的影响。这类文献的关注点多放在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方面(彭羽等,2021;刘志中和陈迁影,2022),也有少数文献讨论了其对于信息与通信技术产品(ICT)贸易的影响(孙玉红等,2021)。上述研究均发现,数字贸易规则通过影响贸易成本对相关贸易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另外,数字贸易规则对于国家创新也有着重要意义。刘斌和甄洋(2022)研究发现,数字贸易规则能够显著促进研发要素的跨境流动,其中,数据自由流动的促进作用更强。 综上,数字贸易规则对于贸易成本和研发要素流动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会对经济体创新水平以及高技术产品贸易产生影响。 (二)理论分析 1.数字贸易规则的贸易促进效应 数字贸易规则影响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数字贸易规则能够有效减少贸易过程中的一系列成本,促进双方贸易往来。电子商务条款目前是数字贸易规则中涵盖内容最为丰富的条款,其对于贸易的促进作用最强。在电子商务条款的作用下,贸易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基于大数据等新型交易手段,提高供需匹配效率,简化贸易流程,降低贸易成本。数据流动条款为数据在经济体之间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支持与保障,有效降低数字贸易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给跨境商品追踪以及贸易前与贸易后的沟通、交付和售后等带来便利。同时,频繁的数据流动可能强化经济体自身在高技术产品相关领域的比较优势,基于自身比较优势的贸易来往将更加密切,有更多经济体对其形成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关系。 Maskus & Penubarti(1995)认为,理论上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对于贸易的影响受到“市场扩张”和“市场支配力”两种方向相反作用机制的影响。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降低模仿行为 的发生率,减少潜在侵权行为,促进进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当经济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较高时,模仿行为的减少使得企业拥有更强的技术优势,企业将通过降低贸易规模的方式维持自身在市场上的支配力。后续的相关研究发现,这两种效应存在产品层面的差异,在知识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市场扩张效应发挥主导作用(Awokuse & Yin,2010;余长林,2010)。因此,高技术产品的贸易过程更可能受到市场扩张效应的影响,这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也将促进高技术产品的贸易往来,在贸易促进效应下,双方的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得以加深。 2.数字贸易规则的创新溢出效应 作为技术密集型的高技术产品,其贸易依赖关系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方所掌握的技术优势难以被另一方突破,形成技术劣势方对技术优势方的依赖,而数字贸易规则条款能够促进创新要素的流动,降低技术劣势方对技术优势方的技术依赖。电子商务条款的完善使得双方数字贸易往来更为密切,将产生研发要素的流动,缩小双方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差距,降低对技术优势方的技术依赖。数据流动条款以及服务贸易条款涵盖了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内容,降低了数字贸易壁垒,促进数据在合作伙伴间的自由流动。从空间知识溢出角度,数据的自由流动促进了区域间市场准入和异质性信息交换,提高空间维度的知识溢出程度(Das & Andriamananjara,2006)。双边数字规则中一方技术水平的提高将会在数字技术传输的作用下对另一方产生溢出效应,而这种依托于互联网数字形态的知识存在交叉网络外部性,在反馈机制的作用下又会产生二次溢出效应,使得研发要素在双方之间循环流动(刘斌和甄洋,2022)。研发要素的自由流动对经济体的技术创新产生正向影响,这为经济体突破技术壁垒、实现技术创新提供了可能,降低了对另一方的技术依赖。 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对技术和专利的使用权进行了规范,使得贸易中的模仿行为大大减少,维持了企业的技术优势,对技术的溢出产生负面影响。但这可能促使该经济体选择未签订深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的经济体作为新贸易伙伴,以便可以模仿其技术,获得技术创新的溢出,这种挤出效应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也可能降低双方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从国际地缘政治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可能带来对相关知识产权所涉及的高技术产品的贸易管制等贸易敌对行为,这种贸易敌对行为直接导致了双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的降低。因此,从创新溢出的角度来看,数据流动相关条款和电子商务条款都可能存在创新溢出效应,从而降低双方的技术依赖。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可能在创新溢出的间接作用下产生挤出效应,同时在地缘政治因素引起的贸易对抗性的作用下,降低双方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 3.数字贸易规则网络核心经济体的优势 Wonnacott(1975)首次提出“中心-轴辐”结构。他指出,相较于闭合三角形,开放的双边三角形中的中心国家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Melitz & Ottaviano(2008)也指出,处于中心的经济体,其企业在收获市场规模、降低平均成本等方面取得更多的收益。由此可见,网络结构中处于中心位置的经济体获益更多。在数字贸易规则网络中,处于中心位置的经济体意味着其与多个经济体建立了数字贸易规则联系,随着合作伙伴的增加,数字贸易规则不断完善。一方面,推动了其自身数字贸易发展和传统贸易的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在数据自由流动的过程中,其不断积累来自不同合作伙伴的知识溢出。这种正向影响的累加作用,极大推动了核心经济体的数字化发展,提升其创新水平,这对于高技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处于中心位置经济体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中的贸易地位。因此,在数字贸易规则网络中处于中心位置的经济体有更大的概率接收到更多贸易依赖关系,使得其在高技术贸易依赖网络中也占据优势地位。 总体来看,数字贸易规则条款一方面通过提升贸易的便利化、规范知识产权等途径促进了贸易往来,加深了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关系;另一方面,会带来创新的溢出效应,降低双方的技术依赖,减弱双方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因此,从双边关系角度来看,数字贸易规则对于高技术产 品贸易依赖关系的影响难以通过理论分析准确界定。但从网络地位的角度,数字贸易规则网络中越核心的经济体,在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网络中也越可能处于优势地位。 二、网络指标构建 (一)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网络 1.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网络,数据来源于CEPII-BACI数据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根据技术密集程度将制造业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四类。本文参考OECD的分类,将OECD列出的高技术制造业的SITC编码转换为对应的HS编码,挑选出126个经济体之间高技术产品的双边贸易数据。为获得高技术产品的贸易依赖关系,参考刘林青等(2021),先对高技术产品的出口依赖hitd_exij与进口依赖hitd_imij进行测算:C 其中,Sij和Pij分别为经济体i对j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进口额占经济体i高技术产品总出口额和总进口额的比重。Cs和Cp分别为各个经济体高技术产品贸易的出口集中度和进口集中度,根据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计算得到: 高技术产品出口依赖与进口依赖加总得到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High_tdij为: 2.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网络 根据测算得到的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High_tdij来构造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网络。在社会网络分析中通常需要用0-1变量来表示关系的存在与否,若将所有依赖关系均设定为1,则网络较为庞大且无意义,因此需要提取网络骨干结构,对网络进行精简的同时保留重要的网络结构。本文参考刘林青等(2021)构造贸易依赖网络的思路来筛选网络结构,保留每个经济体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程度最大的三条边,将其赋值为1,其余赋值为0,最终构造出包含378条边的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网络①。该网络结构涵盖了每个经济体最重要的高技术产品贸易依赖关系。 (二)数字贸易规则网络 本文核心解释变量为区域贸易协定(RTA)数字贸易规则,数据来源于TAPED数据库,截至2020年,该数据库包含全球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