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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7-12 - 财报 张博卿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125,1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激光加工解决方案的设计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光伏领域,公司可针对国内外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综合化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解决方案及相关配套设备。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PERC激光消融设备、SE激光掺杂设备、MWT系列激光设备、全自动高速激光划片/裂片机、LID/R激光修复设备、激光扩硼设备以及应用于TOPCON电池的激光设备等。 PERC激光消融设备利用激光消融技术在电池钝化层进行图形化刻蚀,可实现PERC高效太阳能电池的高效率和高品质生产,是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由传统电池技术向PERC技术升级产业化的重要的核心设备。 SE激光掺杂设备利用激光将电池片表面磷源作选择性掺杂,形成重掺杂区以降低电阻,结合前道工序的轻掺杂发射结和后道工序的电镀或丝网印刷工艺形成栅极以达到提高电池效率的目的。 公司生产的激光加工设备已覆盖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的PERC、MWT、SE、LID/R等多个工艺环节,PERC、MWT、SE、LID/R等工艺可在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过程中叠加,提高太阳能电池的发电效率,降低电池组件发电效率的衰减,能给客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研发方向主要包括激光加工设备的光学、软件、机械等系统的相关技术和工艺,由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产品中心负责具体的研发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基本库存和订单采购的模式,并通过外协采购的方式,将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外部供应商进行生产。3、生产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进行生产,根据客户订单的情况制订生产计划并及时调整。此外,公司也根据市场预测情况,对部分通用机型进行生产备货,以加快通用机型的发货速度,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外大中型光伏企业集团。对于重点客户,公司通过派出销售及技术专员定期或不定期拜访、沟通等方式跟踪了解客户新建生产线、生产设备升级换代带来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需求,及时提出技术方案进行响应。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光伏发电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技术革新是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光伏电池生产厂商对应用PERC、SE等先进工艺的高效太阳能电池加工设备的旺盛需求是公司业绩快速增长的直接驱动因素,公司业绩增长趋势与PERC、SE电池产能增长趋势匹配。研发和技术储备、客户资源、服务、产品质量和团队等核心竞争优势是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的根本保障。 截至目前,公司已成功将激光加工技术应用到PERC、MWT、TOPCON等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阿特斯太阳能、韩华新能源、东方日升等2019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企业目前均与公司开展了合作(数据来源:PV InfoLink)。报告期内,公司来自SE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的收入增长较快,PERC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的收入保持较为稳定增长,经营情况较好。 (五)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 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趋势和相关光伏产业政策加快光伏行业效率提升。以PERC电池为代表的高效太阳能电池能够有效提升效率,降低发电成本,为光伏电站和光伏电池厂商带来可观收益。在产业趋势、政策影响及高收益驱动下,高效太阳能电池市场迅速扩容。依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2019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我国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204.68GW,相较于2018年增长17.4%,我国光伏产业总体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 2、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微纳级激光精密加工领域深耕多年,在高效太阳能电池路线领域,PERC激光消融设备,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除此外,公司将激光加工成功应用到SE、MWT、LID/R等工艺,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目前,在国内主要光伏电池厂商的PERC工艺产线,公司的激光消融和掺杂设备,依然被大量采用,并延续以前年度较高的市占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以未来发展战略为导向,紧密围绕已制定的2019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并持续积极探索发展机遇。公司在保持原有主要客户稳健增长的同时,成功开发了国内外优质客户并达成深度合作,继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增加公司技术储备的同时,也提高了设备装备水平及自动化程度,为确保产品品质,服务核心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了规范运作水平。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94.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15.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74%。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220,987.90万元,比年初增长149.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5,815.40万元,比年初增长356.09%。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018年“531新政”、光伏补贴退坡对行业内企业提升竞争力、提质降本提出更高要求,促使光伏制造企业产能升级,加快新技术的研发和运用,从而提高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光伏行业对PERC电池的普及,进一步释放了高效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行业的市场空间,客户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为了打造现代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让企业更有竞争力,公司适当调整了设备销售价格以及预收款比例,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在手订单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SE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的收入规模增长较快,PERC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的收入较为稳定,公司继续与天合光能、隆基股份、阿特斯太阳能、晶澳太阳能、东方日升等全球知名光伏公司开展合作,并成功开发了国内外优质客户并达成深度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解决方案,提高太阳能电池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始终将自主研发与工艺创新作为核心,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提高技术开发效率,同时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设备装备水平及自动化程度,为确保产品品质,服务核心客户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3,589.21万元,较上年增长97.18%,占营业收入5.13%,持续的研发高投入亦换来了更多的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权78项,拥有软件著作权48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专利权21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6项。 公司针对不同的电池工艺均有开展研发,继续加深P型PERC电池工艺的研发,包括PERC+工艺等,也对Topcon、HJT N型等电池工艺进行相应的技术研究,同时积极跟进市场降本增效动向,加强大尺寸电池工艺激光设备的研发,以及激光在电池片生产环节的其他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公司技术储备。 3、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不断地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考核体系建设,优化组织结构,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699,947,911.93元,较去年同期上升91.83%,主要是光伏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较好,报告期内,公司PERC激光消融设备与SE激光掺杂设备需求量迅速增长,带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308,942,396.62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23.21%,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对应的成本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158,611.98元,较去年同期上升81.7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