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证券代码:30074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随着激光器输出功率不断提升与稳定性不断提高,激光器的使用成本进一步下降,激光加工在材料加工领域的潜力全面释放,其高精度、高效率、高度自动化的多维优势使激光成为先进制造核心工具之一。光纤激光器具有效率高、体积小、免维护、使用性价比高等优异的属性,奠定了其在材料加工领域的绝对优势,光纤激光器在工业激光器的市场份额快速提高。在《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背景下,国内传统工业制造业面临转型及自动化升级,中国激光市场快速发展。锐科激光凭借自身人才和技术优势,实现了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整合,打破了国外产品的市场垄断,实现了国产高功率激光器的稳定应用,国内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随着进口替代进程的加快,也将促使国内整体激光器价格进一步下降,降低下游产业的升级成本,扩大激光的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和维护现有大客户的情况下,进一步挖掘和扩大大客户数量,使公司客户群体和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同时,公司也启动了海外的销售和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海外市场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中高功率连续光纤激光器增幅明显,销售数量较去年同期翻番。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20.40万元,营业利润30,646.42万元,利润总额30,583.20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09.51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9.45%、85.02%、84.64%、83.07%。公司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及技术改进,更高功率的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为客户逐步接受,公司连续激光器的重点产品逐步向更高功率产品转移,在3300W上实现客户和销售数量的大幅增长,单品销量为去年全年两倍;6000W实现批量销售。 2、公司连续激光器产品仍为公司的主流产品,在中低功率产品销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高功率产品销量快速增长。报告期末,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已达到产品销售收入的75.91%。 3、随着规模效应及自制材料和器件比例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成本降幅大于产品价格降幅,公司销售毛利率进一步提升。报告期末,连续光纤激光器的整体毛利率提升到56.18%,较上年同期提升3.51个百分点。脉冲光纤激光器在常规20W、30W实现正常增长的基础上,50W产品半年销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数量。较高功率产品占比的提升及成本的降低,使脉冲光纤激光器的整体毛利率提升到40.73%,较上年同期提升13.59个百分点; 4、公司部分技术开发项目完成交付及现场验收,上半年实现技术开发收入5212.24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更高功率、更高技术水平的新产品。公司的单模块1500W连续光纤激光器已经实现量产;6000W连续光纤激光器实现批量供货,上半年发货数量相比去年大幅增长;2000W单模块产品和建立在其基础上的12000W产品已经通过客户试用,已启动小批量生产;1000W半导体激光器实现批量销售,3000W半导体激光器实现小批量发货。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在核心原材料和器件的投入,逐步实现大功率光纤激光器泵浦源和特种光纤的工艺改进和产能提升,持续推出公司更高功率的光纤激光器和半导体激光器产品所需要的配套核心原材料和器件,保持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研发平台的申报上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公司参与申报的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面向制造业的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正式立项;公司申报的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正式获湖北省发改委授牌认定;公司承担的湖北省科技厅的20000W光纤激光器项目已经完成了工程样机研制和公司内部测试工作,正在按程序开展第三方测试和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