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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法第 12 (B) 条注册的证券 : 检查注册人是否已在过去的12个月(或根据要求必须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间)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的第13节或第15(d)节提交了所有需要提交的报告,并且是否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到此类报告要求的约束。 按照Rule 405 of Regulation S-T(§232.405 of this chapter)要求,在过去12个月期间(或根据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时间段),通过Rule 405的规定,注册人是否已提交每份互动数据文件? 标明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非加速报告人、较小规模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参见《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中对“大型加速报告人”、“加速报告人”、“较小规模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请勾选此处以表示注册公司已选择不使用关于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条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标准的延长过渡期。 ☐ 通过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如《交易法》第 12b - 2 条定义) 。 是否 根据该法第 12 (B) 条注册的证券 : 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 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 30, 185, 702 股。 目录 中国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INDEX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4项目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4 condensed 不审计 合并利润表和综合收益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的三个月和 目录 警告声明 本季度按Form 10-Q格式的报告包含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27A节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节的定义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未来事件或公司未来财务表现。本公司已尝试通过使用包括“预期”、“相信”、“期望”、“可以”、“继续”、“可能”、“估计”、“预测”、“计划”、“潜力”、“应该”或“将”或这些术语的否定形式或其他类似术语来标识前瞻性陈述。此类陈述受到某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在此季度报告中或本公司不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报告或文件中所述的事项,这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预期有重大差异。尽管本公司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绩效或成就。不应过度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它们仅适用于本季度报告日期。本公司对截至本季度报告文件提交之日的预期不作任何更新,除非法律要求。所有前瞻性陈述均援引了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的Form 10-K表格中“风险因素”项下的讨论进行全部修改。 第一部分 - 财务信息 稀释 所附附注是这些简明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汽车系统公司及子公司 condensed unaudited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6月30日的三个和六个报告期 1. 组织和业务 中国汽车系统公司,“中国汽车系统”,于1999年6月29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原名为Visions-In-Glass, Inc。此处提及的“中国汽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其子公司(当语境需要时),统称为“本公司”。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系统和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具体如下。 香港GreatGenesis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3日,是一家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Genesis”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恒龙美国公司,“HLUSA”,成立于2007年1月8日,位于美国密歇根州特洛伊市,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北美地区的汽车零部件营销,并提供售后服务和研发“R&D”支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在中国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和巴西注册的以下子公司的权益。 1.2.4.5.6.九龙成立于 1993 年 , 主要从事整体式动力转向器的生产重型车辆。恒隆成立于 1997 年 , 主要从事齿轮齿条动力的生产汽车和轻型车辆的转向器。3. 沈阳成立于 2002 年 , 专注于轻型汽车的动力转向部件。捷龙成立于 2006 年 , 主要从事汽车转向的生产和销售列。芜湖成立于 2006 年 , 主要从事汽车转向的生产和销售系统。2007 年 3 月 7 日, 创世纪成立湖北恒隆, 原名荆州恒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其全资子公司 , 从事生产和销售汽车转向系统。 2012 年 7 月 8 日 , 湖北恒隆更名为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在2009年12月,Genesis的子公司恒龙成立了测试中心,主要专注于新产品研发。在2012年2月21日,湖北恒龙与上海依维柯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依维柯”)共同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重庆恒龙,专门设计、开发和制造液压及电控转向系统及其零部件。在2012年8月21日,巴西恒龙由湖北恒龙与两名巴西公民Oziás Gaia Da Silva和Ademir Dal’ Evedove共同成立,主要业务是在巴西进口和销售汽车零部件。2017年5月,公司以零对价获得了巴西恒龙额外15.84%的股权,从而保留了其在巴西恒龙的控制权,并将非控股股东权益的获取视为一项权益交易。2014年5月,与湖北万龙共同成立了吉-long的子公司武汉楚冠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楚冠杰”),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武汉楚冠杰位于中国武汉。2015年1月,湖北恒龙成立了湖北恒龙集团上海汽车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恒龙”),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的设计和销售。2018年8月,湖北恒龙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KYB”)共同成立了湖北恒龙KYB汽车电控转向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恒龙KYB”),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湖北恒龙持有恒龙KYB66.6%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24年3月,KYB以总计人民币1.1亿元(约1550万美元)获得恒龙KYB额外6.6%的股权,公司继续保有其在恒龙KYB的控制权。2019年3月,湖北恒龙与韩国永盛电机制作株式会社共同成立了武汉永盛运动机电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永盛”),主要从事汽车电机和机电一体化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湖北恒龙持有武汉永盛51.0%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12月,湖北恒龙成立了芜湖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宏润”),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湖北恒龙持有芜湖宏润62.0%的股份,并自成立以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20年4月,湖北恒龙从韩林陈控制的企业手中收购了长春华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华龙”)100%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20万元(约20万美元)。在此次收购之前,韩林陈最终持有长春华龙52.1%的股份,其余47.9%的股份由第三方持有。长春华龙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2023年6月,湖北恒龙向湖北致远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致远”)注入了部分设备和无形资产,占致远注册资本的100%,致远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的检测和测试。 该公司与超过六十家汽车制造商建立了业务关系,包括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和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这三家是中国最大的私营汽车制造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有汽车制造商;上汽集团、一汽集团等。所有这些公司都是其关键客户。对于海外客户,该公司自2009年起向Stellantis N.V.供应转向器,并自2016年起向福特汽车公司供应。 2 、列报基础和重要会计政策 (a)介绍的基础 编制基础 –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的财务记录。子公司的详细信息详见附注1。在合并过程中已消除重要的内部往来余额和交易。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原则(“USGAAP”)编制的中期财务信息以及《规则S-X》的相关指导,这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和附注。这些财务报表应与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的Form 10-K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并阅读。 附随的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包含了公司管理层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整,包括正常的定期调整,以公平反映所呈报期间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源自该公司当时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但未包含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完整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和脚注。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三个和六个会计期间的经营结果未必能反映整个财政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预期经营结果。 估计 - 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原则(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影响资产和负债报告金额、财务报表日期的潜在资产和负债披露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费用报告金额的估计和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外汇货币 - 中国汽车和HLUSA保持其账簿和记录以美国美元“USD”作为功能货币。公司的总部位于中国的子公司和Genesis保持其账簿和记录以人民币“RMB”作为功能货币。公司的巴西子公司保持其账簿和记录以巴西雷亚尔“BRL”作为功能货币。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FASB”)会计准则汇编(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dification,“FASB ASC”)主题830的规定,以除功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计价的外汇交易需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当时的汇率对货币项目进行重新折算。非货币项目则按历史汇率进行重新折算。收入和费用则按交易发生日的汇率进行重新折算。任何交易损益均计入该期间的净收益中。 (b) 最近的会计公告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三个月期间,没有新的会计标准发布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或披露造成实质性影响。 (c)重大会计政策 Consolidated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附注中所列的重要会计政策在此期间未作任何更新。 3.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净额 公司的账户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净值)汇总如下(金额单位为千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质押了金额为30万美元和1150万美元的应收票据作为抵押,以确保银行在票据到期时代为支付公司的应付票据给持票人(详见附注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质押了金额为0.4百万美元和0.5百万美元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以从银行获得长期贷款。 计提的坏账准备及应收票据减值准备(根据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所示)为20万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三个月期间。 计提坏账准备及应收票据减值准备,根据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所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半年期间为0.1百万美元。 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在未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反映为0.2万美元和0.5万美元,分别对应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期间。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三个月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50.4%,其中两家客户分别占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17.5%和14.9%。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49.0%,其中两家客户分别占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16.7%和13.1%。截至2024年6月30日,约有5.1%和10.3%的应收账款来自上述客户的贸易交易。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三个月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39.7%,其中一位客户单独占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超过10%,即17.4%。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该公司前五大客户占其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41.7%,其中一位客户占合并净产品销售收入的超过10%,即20.0%。截至2023年6月30日,约有5.1%的应收账款来自与上述客户的贸易交易。 4. Invento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