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陶瓷生产企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配备要求及管理规范。适用于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和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其他陶瓷企业可参照执行。
术语和定义
明确了碳排放单位、核算单元、主要碳排放设备、碳排放源、碳计量器具等核心概念,并定义了载能工质等术语。
碳计量范围
将碳计量分为能源类(天然气、煤炭、电力等)、物料类(含碳原辅料)和含碳烟气类(CO₂等),涵盖输入、输出、自产、回收利用等环节。
碳计量器具配备原则
要求配备器具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适应碳排放权交易、碳盘查等需求,并具备信号远传功能。
配备要求及等级
规定了碳排放单位、核算单元和主要设备需按配备率加装碳计量器具,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口需安装测量装置。具体配备等级包括:
- 电力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为有功电能计量);
- 气态能源计量器具;
- 固体燃料、固态原料计量器具;
- 燃料油计量器具;
- 一次用水计量器具;
- 载能工质(蒸汽、压缩空气等)计量器具;
- 化验室及排放口计量器具(分散排放口烟气碳排放量占比1%以下无需计量,集中排放口占比0.1%以下无需计量)。
碳计量管理要求
- 管理制度:设立碳计量管理组织机构,建立碳计量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责任制、器具使用维护办法等制度。
- 人员管理: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器具配备、检定、维修等,要求人员掌握专业技能并持证上岗。
- 器具管理与使用:建立器具一览表和档案,确保器具符合生产工艺和使用环境要求,定期检定(校准),粘贴标签,规范使用。
- 数据管理: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制度,采用规范表格记录数据,可建立数据中心实现智能化管理,并建立内部考核体系,按生产周期统计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量。
关键数据
- 碳计量器具配备率计算公式:RP = (NS / NI) × 100%,其中NS为实际安装数量,NI为理论需要量。
- 排放口计量要求:分散排放口烟气占比1%以下无需计量,集中排放口占比0.1%以下无需计量。
- 天然气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需符合GB/T 18603—2023附录B要求。
- 碳氧化率检测宜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实测值时参照GB/T 32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