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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10 - Q ( 马克一号)☒根据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条或第 15 (d) 条提交的季度报告 (其章程中规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姓名)主要影响收购 I 指示是否已在过去12个月(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或第15(d)节提交了所有应提交的报告,并且是否已在过去90天内一直受到此类提交要求的约束。是 ☒ 否 ☐ 指示是否已在过去12个月(或根据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根据规则405(§232.405)提交了根据《S-T条例》第S-T条例第232章的要求提交的每份互动数据文件。是 ☒ 否 ☐ 标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报告文件提交者、加速报告文件提交者、非加速报告文件提交者、较小规模报告公司或新兴成长公司。参见《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中对“大型加速报告文件提交者”、“加速报告文件提交者”、“较小规模报告公司”和“新兴成长公司”的定义。 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请勾选此处以表示发行人已选择不采用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新增或修订的任何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 ☐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如交易法规则 12b - 2 所定义) 。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 , 已发行和流通了 4, 639, 867 股 A 类普通股和 8, 102, 103 股 B 类普通股 , 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 目录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简明资产负债表1截至 2023 年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未经审计的简明经营报表2截至 2023 年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三个月和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的股东赤字变动表3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六个月未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4未经审计简明财务报表附注5Item 2. 项目 1. 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 一次冲击收购我冷凝的资产负债表 June 30,12 月 31 日,20232022 总负债、被赎回的 A 类普通股和股东赤字$49,600,282 $69,922,540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余额 - 2022 年 6 月 30 日( 12, 350, 65)(12, 349, 84)(未经审计)— $ — 8,102,103 $ 810 $ —$0 $0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目录 初级影响收购 I 对未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说明 , 2023 年 6 月 30日 注 1 - 组织和业务运营说明 Prime Impact Acquisition I(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为豁免公司。公司旨在与一家或多家企业进行合并、资本股票交易、资产收购、股票购买、重组或其他类似的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公司是一家新兴成长公司,因此公司面临所有与新兴成长公司相关的所有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任何运营活动。从2020年7月21日(成立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准备进行的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有关,以及首次公开募股后寻找业务组合目标公司的过程。公司在其首次业务组合完成之前不会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募股所得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来获得非经营性收入。公司选定12月31日作为其会计年度结束日。 公司的发起人为Prime Impact Cayman, LLC,是一家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首次公开募股的注册声明于2020年9月9日生效。2020年9月14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发行了30,000,000个单位(每个单位为“单位”,合计为“所有单位”,其中包含普通股的部分为“公众股”),发行价格为每个单位10.00美元,共产生募集资金300.0百万美元,并支付了约17.1百万美元的发行费用,其中包括约10.5百万美元的递延承销佣金(详见附注6)。承销商被授予自最终招股说明书日期起45天的选择权,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从公司额外购买最多4,500,000个单位以覆盖超额配售,如有必要。2020年10月2日,承销商部分行使了超额配售选择权,购买了额外的2,408,414个单位(“超额配售单位”)。2020年10月6日,公司完成了超额配售单位的销售(“超额配售”),共产生募集资金约24.1百万美元,并支付了约1.3百万美元的承销费用(包括约0.8百万美元的递延承销佣金)。 同时,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的同时,公司完成了向发起人(“发起人”)出售共计5,400,000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一个“发起人认股权证”,合计,总计“发起人认股权证”)的私下配售(“私下配售”),每份认股权证可行使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股A类普通股的权利,价格为每份认股权证1.50美元,共产生8.1百万美元的公司净收益(参见附注4)。同时,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单位关闭的同时,于2020年10月6日,公司完成了私下配售的第二次关闭,导致发起人额外购买了321,122份发起人认股权证,共产生约0.5百万美元的公司净收益。 Upon the completion of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and the Private Placement, 324.1百万美元(每单位10.00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超额配售和部分私募资金被存入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由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担任托管人,并投资于符合《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定义的“美国政府证券”,且到期日不超过185天,或符合特定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中发布的Rule2a-7规定,本公司仅投资于由公司确定的直接美国政府国债,直至以下两项条件中较早者实现:(i)完成业务合并;(ii)如后文所述分配信托账户。然而,为了减轻我们被认定为未注册投资公司的风险(包括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条的主观标准),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信托账户中的美国政府国债或货币市场基金清盘,并将所有资金存入目前年息3.60%的支票存款账户。 公司的管理层在具体应用首次公开募股(IPO)净收益和私人配售认股权证销售所得的资金方面享有广泛的自主权,尽管大部分净收益计划一般用于完成业务合并。公司初始的业务合并必须与一个或多个运营中的业务或资产进行,且这些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至少应等于信托账户中净资产的80%(扣除因工作资本目的而可能被分配给管理团队的资金金额,以及排除任何未确定的承销折扣金额)。然而,只有在公司完成业务合并后能够拥有或收购目标公司至少50%的普通股,或者通过收购获得足够的控制性权益以避免根据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注册为投资公司的情况下,公司才会完成业务合并。 目录 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初步影响收购 公司将为持有公众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公众股东”)提供在完成业务合并后赎回全部或部分公众股份的机会。这一机会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形下进行:(i)与召开用于批准业务合并的股东大会相关联;或(ii)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公司将在其全权 discretion 下决定采用股东批准方式还是要约收购方式进行。公众股东有权按照公众股份在赎回时信托账户中资金的相应比例(初始金额为每股10.00美元,加上信托账户中资金的相应比例的利息收益,但不包括之前分配给公司以支付税务义务的资金)赎回其持有的公众股份。根据是否扣除公司将支付给承销商的延迟承销佣金(如注释6所述),赎回后的每股分配金额不会减少。这些公众股份将在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按赎回价值记录,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标准汇编(ASC)主题480,“区分负债与权益”(ASC 480)分类为暂时性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完成业务合并后的净有形资产至少为5,000,001美元,并且多数投票的股东赞成该业务合并,则公司将进行业务合并。如果法律要求股东投票,或者出于商业或其他法律原因公司决定寻求股东投票,公司将以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代理规则的方式进行赎回,而不是按照要约收购规则。此外,无论股东是赞成还是反对拟议交易,每位公众股东都可以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公众股份。如果公司在业务合并过程中寻求股东批准,根据本次首次公开募股前(以下简称“IPO”)定义的创始人股份(以下简称“初始股东”)与公司达成的协议,初始股东及其在IPO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份将投票支持业务合并。此外,初始股东已同意在其参与完成业务合并时放弃其创始人股份和公众股份的赎回权利。此外,公司已同意,在获得发起人先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就初步业务合并达成最终协议。 尽管如此,《公司修正和重述的章程和条例》规定,公共股东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士(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13节的定义,“集团”)将被限制在未经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赎回其所持有的超过初始公开募股中发行的Class A普通股总数20%或以上的股份。 公司的发起人、执行官、董事以及提名的董事已同意,除非公司为公众股东提供在任何此类修正案生效时赎回其A类普通股的机会,否则不会提议对公司的经修订和重述的章程和细则进行修改,以影响公司履行赎回其公开发行股份义务的时间或实质,特别是在与业务合并相关的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在公司未能完成业务合并的情况下赎回100%的公开发行股份。 目录 对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的初步影响收购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通过了一项议案,旨在修改公司的修订重述的章程和组织大纲:(i)将公司必须在未完成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的情况下停止所有运营(仅限清算目的)、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十个营业日)赎回公众股份、并在赎回后尽快解散的截止日期从2022年9月14日延长至2022年12月14日;(ii)若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前未能完成首次业务组合,则无需股东进一步批准,允许公司由发起人(或其附属公司或获准指定人)请求董事会决议,提前五天通知并在适用的截止日期前最多延长三次终止日期,每次延长一个月(总共最多三个月),以完成业务组合。发起人(或其附属公司或获准指定人)需在此期间向信托账户存入资金:(I)第一次延期,金额为:a) 美元385,000或b) 每股0.055美元;(II)第二次延期,金额为:a) 美元385,000或b)每股0.055美元;(III)第三次延期,金额为:a) 美元385,000或b) 每股0.055美元,合计最高金额为:x) 美元1,155,000或y) 每股0.165美元,换取由公司发行给发起人(或其附属公司或获准指定人)的一张或多张无息、无担保的可转换票据。如果公司完成了首次业务组合,发起人(或其附属公司或获准指定人)可以选择偿还所借贷款或将其部分或全部金额转换为每份价值1.50美元的认股权证,该认股权证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向发起人发行的私人配售认股权证相同。如果公司在完成首次业务组合的最后期限前未能完成业务组合,所借贷款将仅从信托账户外的资金中偿还。2022年9月13日,股东们投票批准了该延期提案。2022年9月15日,发起人向公司信托账户存入总计1,087,067美元(每股0.160美元),以赎回公众股东持有的25,614,246股股份,从而将公司必须完成首次业务组合的截止日期从2022年9月14日延长至2022年12月14日。在特别股东大会及其延期决定的相关投票中,股东们选择赎回了25,614,246股公众股份。随后,信托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