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塑料污染是全球塑料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来源于陆地活动和海上作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塑料生产和使用规模呈指数级增长,大部分塑料因使用寿命短而迅速成为废弃物,其中大部分未经妥善处理而泄漏到环境中,最终进入海洋。海洋塑料污染对海洋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主要体现在“缠绕”效应、误食塑料和破坏栖息地三个方面。根据研究,截至2016年,每年约有1,100万吨塑料从陆地流入海洋,预计到2040年将增至2,900万吨/年;海源塑料的年均数量在30万至591万吨之间;海洋中累积的塑料废弃物总量已达到1.5亿吨,预计到2040年可能达到6亿吨。
海洋塑料污染治理是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议题,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都将治理海洋废弃塑料作为重要目标。目前,全球塑料污染治理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塑料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防止塑料泄漏到环境中。然而,由于陆地废物管理不足,大量塑料仍泄漏到海洋,威胁海洋环境。
本简报聚焦于海洋废弃塑料的截流与移除,将其划分为四大关键途径:防止塑料从陆地流入海洋、防止渔业作业泄漏塑料渔具、防止海运过程中塑料废弃物的非法倾倒以及清除已存在于海洋中的漂浮塑料。针对这四大途径,简报分析了其重要性、规制框架、技术方案和投资机遇。
在防止塑料从河流入海方面,主要技术方案包括直接清除技术和拦截清除技术,如荷兰“拦截船”和“废鲨”项目。在防止渔业作业泄漏塑料渔具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渔具标识、改善报告和回收机制、管理渔业行为等,如韩国“海洋废弃物购回系统”和浙江“蓝色循环”模式。在防止船舶倾倒塑料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国际法律框架和欧盟的激励措施,如浙江“蓝色循环”模式。在清除现存海上漂浮塑料方面,主要技术方案包括直接从公海中捞取塑料,如海洋航行研究所“海星计划”和“海洋清理”基金会的项目。
简报指出,中国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可以进一步明确海洋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并提供顶层设计和制度支持。塑料废物截流与回收环节的经济效益存在差异,需要多元资金支持,包括公共资金、多边开发银行、私营部门等。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蓝色产业支持目录和蓝色金融目录,引导更多私营部门投资者参与海洋废弃塑料治理。
投资机遇方面,投资者可考虑投资承接政府委托的塑料拦截与清除项目的公司、改善渔具管理的渔业管理改进项目、渔具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产业链环节、提供环保高效的海上焚烧装置、建立港口废弃物收集转运系统的企业,以及专注于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