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可供分配利润为631,742,666.23元,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1,982,687.67元(未经审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详情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976,000股,以170,418,000股为基数。
- 分配总额: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125,400元(含税)。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决议: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监事会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现金流和资金需求。
-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符合公司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附件及备查文件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