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联合资信工商评级二部 一、旅游投资企业定义及特征 旅游投资企业是指从事旅游项目投资的企业,通过投资、招商、规划、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旅游资源,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2010年前后,随着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省纷纷成立旅游投资集团企业,旨在通过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同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近几年,旅游投资集团呈现下沉趋势,市级、区县级平台整合速度加快,多数企业承担区域内旅游资源的运营管理、景区及其他类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 本文梳理了市场上有存续公募债券的62家旅游投资集团企业(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企业2家,省级企业15家,地市级企业30家和区县级企业15家。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两大类,旅游投资经营类企业和旅游投资开发类企业,不同类型企业具有不同的特征。 1.旅游投资经营类企业 旅游投资经营类企业以从事经营性业务为主,兼顾一定的旅游项目投资、景区基建投资等,产业属性更强。业务范围主要涉及旅游及旅游相关业务的运营和管理,收入包括景区门票收入、索道收入、景区租赁物业管理收入、景区客运收入以及文创产品销售收入等,部分企业配套有酒店、餐饮、旅行社、免税品销售等业务。由于旅游业务规模较小、利润相对偏少,大部分旅游投资经营类企业还会开展其他业务投资,例如房地产开发、商业贸易等。 样本企业中该类业务属性的样本主体占比为47%;代表性的企业有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 2.旅游投资开发类企业 旅游投资开发企业以从事景区或非景区类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辅以少量的旅游经营性收入,具有较强的城投属性。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景区的前期开发等。投资开发内容大致分三类:第一类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第二类为景区初期的主体投资,包括景区土地开发、景点建设等;第三类为景 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道路等。开发模式一般为企业代建、政府实施回购(主要指基础设施建设类投资);地方政府作为项目委托方,对企业的支付模式形式较多:一种为按照一定频率向企业支付项目建设费用;一种为项目完结后政府分期回购;或者地方政府采用不同的支持措施维持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包括直接现金补贴、土地经营权授权、划入资产或成立旅游专项基金等,形成了政府信用的隐形支持。 样本企业中该类业务属性的样本主体占比为53%;代表性的企业有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扬州瘦西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旅游投资企业运行现状分析 1.投资现状 旅游投资集团企业作为旅游行业的主要经营及投资开发载体,在行业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多数企业呈现出“景区+配套设施+地产”复合型投资特点,前期大规模的基建投资使得旅游投资集团持续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随着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旅游投资维持高位运行。从62家样本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情况看,2018-2023年,资本支出呈波动下降趋势,2020年达到近年来的高点,62家样本的年平均资本支出为18.53亿元,2023年为低点,但资本支出规模仍然较大,年平均资本支出为11.52亿元。 本文梳理了部分样本企业在建项目,除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为纯旅游项目(景区+酒店)投资外,多数企业在建项目围绕旅游景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业务展开,呈现出“景区+配套设施+地产”复合型投资特点,投资规模大,资金来源通常为自有资金和债务融资,部分代建项目签署了政府回购协议,但回款速度较慢;部分项目通过获取优质低价土地进行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销售来平衡资金,但地产行业景气度下滑带来的冲击更大。其中,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规模最大,该企业为西安市旅游资源综合开发运营平台,打造并运营大雁塔北广场、大唐不夜城、大明宫遗址、西安城墙景区等西安市标志性旅游景点,同时进行大规模的房地产综合体开发,资金主要来自债务融资,资本支出压力很大。 2.盈利现状 2023年,旅游投资集团企业盈利整体有较大改善,拥有优质旅游资源的旅游经营类企业改善幅度更大,旅游投资开发类企业对政府补贴依赖度高;但2024年上半年,旅游投资集团企业盈利整体表现不及预期,收入及利润同比均有所下滑,除了消费疲软导致的旅游业务增长乏力外,部分企业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影响很大,大规模的基建投资对旅投企业有所拖累。 从旅游投资集团经营的景区客流量情况看,2023年各景区接待游客量同比均大幅增长,其中,华清池客流量增速最快,2023年同比增长超过10倍,相应门票收入由上年的0.28亿元增长至3.27亿元;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武陵源、宝峰湖等景区客流量同比增长超过5倍,旅游相关收入由2.77亿元增长至10.77亿元;黄山、峨眉山、华山等景区客流量同比增长超过1倍。 收入方面,2023年,62家样本企业收入合计为4664.69亿元,同比增长3.44%。 其中,17家企业收入同比出现下滑,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有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下降66.09%)、抚州市城市文化旅游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下降67.88%)和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同比下降41.60%),主要由于贸易业务规模下降或者景区基建及房地产业务收入下降所致。2024年1-6月,62家样本企业收入合计为1846.4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01%,24家企业收入同比出现下滑,除消费疲软造成的旅游业务收入增长乏力外,受基建及地产收入下滑影响较大。 利润方面,2023年,62家样本企业利润总额合计101.99亿元,较上年同期(-18.03亿元)实现大幅增长,其中实现盈利的企业51家,亏损企业9家,盈利明显改善的为旅游投资经营类企业,主要包括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较上年增加79.57亿元)、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较上年增加29.79亿元)和黄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较上年增加6.88亿元)等。同期,62家样本企业中剔除财政补贴后的亏损企业数量为37家,较剔除前增加28家,以旅游投资开发类企业为主,该类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度较高。2024年1-6月,62家样本企业利润总额合计27.60亿元,同比下降12.20%,17家企业出现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1家,27家企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亏损企业中,受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导致的亏损企业数量较多,影响主要分为几个层面:①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去化困难导致的亏损;②从事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房地产市场疲软传导至土地市场,基建业务难以为继产生的亏损;③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影响政府财力,同时前期大规模的基建投资推升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对旅投企业的财政补贴减少导致的亏损。 3.债务现状 近年来,旅游投资集团企业有息债务规模呈增长态势,2024年略有下降,债券融资占比适宜,债务负担较重。 从旅游投资集团企业有息债务情况看,近年来持续的投资不断推升债务规模,截至2023年末,62家旅投样本企业的有息债务余额合计为13723亿元,达到最大值;2024年6月末较上年末下降2.39%,其中存量债券余额约2690亿元,占到债务余额的20%。从资产负债率水平看,截至2024年6月末,62家样本企业资产负债率中值为62.21%,其中,超过70%的企业有11家(包含80%以上企业3家)。 三、热点政策下旅游投资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机制体制”,从国家战略高度为新时代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助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强调了“七个聚焦”,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展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美好前景。《决定》对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这为新时代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旅游承载了文化传承和文明创造新使命,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是旅游强国的时代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深程度、更广范围和更高层次融合发展,要从旅游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进行系统化的理论建设,也要从实践层面务实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和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城市、街区、乡村、线路和世界一流旅游企业建设。 我们关注到,前些年,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背景下,旅游行业依托大型、特大型主题公园、游乐园、人文景观等旅游资产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这些大项目的投资,对满足大众旅游初级阶段的消费需求和市场供给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奠基作用。但目前大众旅游已经进入个性化、多样性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传统的投资逻辑和商业模式正在发生变革。在土地市场转冷、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加大的背景下,文旅投资策略需要谨慎,诸如各种类型的主题公园、旅游项目同质化严重,多地斥巨资打造的文旅景观吸引力不强,投资回报严重不匹配,文旅地产的去化较传统住宅难度更大,进一步加剧企业经营压力。旅游投资集团需要重新审视市场,改变投资策略,“文化创新+科技创新+改善服务”或许是未来旅游项目和产品提升的重要路径。例如:文化创新方面,桂林《印象·刘三姐》上演20年来共演出8000多场,累计接待观众超过2000万人次;福建泉州蟳埔村以簪花习俗知名,一个小渔村2023年接待游客超过350万人次,节假日单日游客量最高时达到5万人次。科技创新方面,2023年5月开始,黄山风景区联合大疆开始进行无人机运输常态化试点工作,运力显著提升,大大强化了景区运营管理效率。改善服务方面,部分酒店企业通过更精细化的标签为住宿者提供定制化的空间服务,而不再只是按照标间、大床房、高级大床房、套房的简单分类出售产品。 化债“组合拳”发力,地方政府财力得到助力,旅游投资集团的财务状况或将改善,同时在参与争取专项债中受益;而长期来看,加快推进市场化经营转型,不断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是长久之计,也是现实的挑战。 国家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要求各地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稳妥化解存量,于2028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毕。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政策安排和各类资金资源,推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披露口径,截至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尚有14.3万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4.74万亿元。其中专项债务28.29万亿元,距离年初制定的专项债限额29.52万亿元已较为接近,地方政府化债的腾挪空间较小。另一方面,2024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税收增长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在2021年达到9.39亿元的高点后,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一路减收,2024年1-9月仅完成3.19万亿元,与各地方政府此前对化债资源的预期有一定差距,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难度增大。 出于以上考虑,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国务院提出的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得到批准,支持各地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原定的29.52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根据财政部的最新安排,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如此,加上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将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