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领袖企业项目实施手册总结
组织与管理
- 项目秘书处:由能效经济委员会·中国(CCEEE)担任,负责申请受理、评审组织、信息发布、培训与推广等工作。
- 评审专家组:由熟悉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专家组成,负责预评审、现场审核、终审和期满复审。
- 仲裁委员会:作为监督部门,处理评审过程中的争议。
申请与受理
- 企业类别:分为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和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年二氧化碳减排贡献量1万吨以上)。
- 申请条件:满足必备条件,包括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碳排放及能源强度处于行业先进水平等。
- 申请资料:提交申请表、基本证明文件和指标评审资料。
评审
- 评审流程:包括文件审核、现场评审、综合评审和期满复审。
- 文件评审:由2名行业专家及1名节能减排专家组成小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价。
- 现场评审:验证申请材料内容,并出具现场评审意见。
- 综合评审:由5-7名专家组成小组,对企业意愿、影响力、承诺及成绩进行综合评审。
- 最终评分:结合现场评审意见与综合评审结果,85分以上企业获得“气候领袖企业”称号。
- 期满复审:三年期满后,企业可申请复评,以继续保持称号。
权利与义务
- 权利:使用“气候领袖企业”标识、优先获得技术支撑、提升品牌形象。
- 义务:持续提高能效、降低排放,积极参与项目活动,传播节能减排实践。
争议仲裁办法
- 争议先与项目秘书处及专家组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附件
- 项目申请表: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能耗、碳排放、减排贡献量等。
- 评价标准:包括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技术先进性、社会碳减排贡献、企业领袖影响力等指标。
- 专家评审用表: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
- “气候领袖企业”自我声明:企业承诺持续提高能效、降低排放,积极参与项目活动等。
核心观点
- “气候领袖企业”项目旨在评选表彰在减缓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 项目通过评审流程,确保入选企业具备行业先进水平,并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 入选企业享有使用标识、获得技术支撑等权利,同时需履行持续减排、传播实践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