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以来,通过科学统筹顶层设计、强化立法保障、完善制度体系、制定行业政策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顶层设计方面,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明确了“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总体布局和“十强”产业发展方向,并建立了“6个1”工作推进体系,即由1名省级领导牵头,成立1个专班推进,制定1个规划引领,组建1个智库支持,成立1个联盟(协会)助力,设立1只以上基金保障。
立法保障方面,通过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法治保障,明确了差异化资源配置、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制度体系方面,建立了新旧动能转换监测报告制度,对各地市进行考核评估;制定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规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合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
行业政策方面,针对重点耗能行业,出台了钢铁、地炼、焦化、电解铝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针对传统产业,出台了《山东省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三个坚决”的决定,即坚决淘汰落后动能、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成效方面,山东省经济发展质量实现跨越式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由2017年的6.3万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3万亿元,稳居全国第3位;产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新动能发展明显加速,“四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7年的21.7%提高到2020年的30.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1%。
未来展望方面,山东省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新旧动能转换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和“总抓手”,从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优良产业生态、强化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对下一步的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做出部署,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