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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科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全体自然人股东已于2024年9月27日出具自愿限售承诺,限售承诺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全体股东限售期限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尚未限售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限售登记。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波与新疆力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科力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新疆力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科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并通过向持股平台定向发行股票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赵波作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新疆力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科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赵波与新疆力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贡献与收益对应的原则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披露的公告:2023-008、2023-009、2024-025、2024-026。二、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三、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如下: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