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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跃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为方便投资者阅读,本报告同一股份多重股份性质的情况分别计入各项股份性质核算。以下为同一股份多重股份性质情况的列示: (1)实际控制人陈跃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股份数量仅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列示,不在“董事、监事、高管”中列示。 (2)实际控制人蔡学群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其股份数量仅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列示,不在“董事、监事、高管”中列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情况(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2)报告期内无新增诉讼或仲裁情况。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之“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均正在履行中。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