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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跃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情况(1)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2)报告期内新增诉讼或仲裁情况: 单位: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已结案,该诉讼、仲裁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诉讼、仲裁行为,本事项未到达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 4、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对于本次定向回购已履行的相关审议与表决情况、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回购基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次定向回购方案向共计51人回购注销1,286,400股限制性股票。 5、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是否审计 二、财务报表 (一)(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四)合并利润表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六)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