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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深国仲受4825号-1),因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隆置业”)的股权回购纠纷事宜,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2021)深国仲裁4825号),上述股权回购纠纷事宜赢得仲裁胜诉。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凯隆置业进行破产清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6日组成合议庭对申请凯隆置业破产清算进行立案审查。公司于2024 年8月9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粤01破申452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对凯隆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2、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和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等,共计不超过31人,将以4.91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共计不超过512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74,360万股的0.69%,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3.92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3、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九次会议和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4.91元/股调整为4.71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尚未缴款完毕,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YUCONGLOUIELU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