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和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43,600,000股为基础,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66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96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3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83%,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YU CONG LOUIE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瑜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YU CONG LOUIE LU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