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73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下属公司受到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1.12024年5月21日,下属公司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在临安区淤潜镇昔口村施工场地的水稳站,因实施了“未报批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于8月23日收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陆佰柒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环临罚〔2024〕66号)。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下属公司于9月4日上缴处罚款,于9月6日完成水稳站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报批工作,并认真总结教训如下:(1)强化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规范环保审批手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力度;(2)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因素辨识,建立管控责任清单,强化重点部位日常巡查;(3)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技术改造投入,使用先进工艺装备改善污水粉尘等环境因素治理,推动智能化、信息化管控举措。1.2 2024年5月29日,下属公司浙江交工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因实施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期间进行喷漆作业、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验收”等行为,于9月27日收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处罚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4号)、处罚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叁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5号)、处罚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舟环(定)罚〔2024〕46号)。收到处罚书后,下属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上缴处罚款,并认真总结教训如下:(1)加强各级对环保的重视,制定详细的环保培训计划,组织定期的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环保管理团队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2)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和考核,确定环保管控责任网格员,对厂区涂装作 业、油气储存、危废处置等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督查和评估;(3)明确自身环保定位和战略方向,确定环保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包括环保目标设定、环保责任分配、环保风险识别与应对。 2.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事宜。因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未能在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配股等工作。截至2024年9月21日,本次配股方案和授权事宜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到期后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和授权有效期到期失效的公告》(2024-066)。 3.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9日、9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浙江交工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浙江交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2024年度第二期永续中票,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0日、9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宜。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9日、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戴以敬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9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