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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4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9.35%,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08.33%,主要原因是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为继续推动同业竞争问题有效解决,维护两家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延期同业竞争承诺,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未通过《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规定的连续聘任期限,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汪梅方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