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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启动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2024年5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相关事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3-010、012、013、014、015、016、017、018、021、026、030、032、033、048、053、069号,2024-035、036、037、039号公告。 2、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合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临2024-025、027、038、041、047、050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公司2024年度担保明细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熊记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太松涛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韶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