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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至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在诉讼和仲裁中的案件情况如下: 说明: 1、涉诉金额小于3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30件总计标的金额12,348,409.80元,包括买卖合同纠纷20件合计11,004,670.92元,其他纠纷10件合计1,343,738.88元;其中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原告或申请人案件的标的金额为6,061,998.10元。 2、上述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鉴于债权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依据个案实际进展情况跟踪调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李金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安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喜红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金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安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喜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