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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众诚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梁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少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林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不适用内部审议程序。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公告《众诚科技: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交易发生如下: 3、股权激励情况:2023年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激励计划仍处于有效阶段。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已对50名激励对象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下表: 【注】1、上表中董事毕江峰于报告期内届满卸任,并已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众诚科技: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众诚科技: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韦富和胡艳玲已离职。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承诺事项已在《招股说明书》详尽披露,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办理上述业务,部分资产受限;另外,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用于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保证金等使得部分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