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梁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再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不适用内部审议程序; 2、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河南众汇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公司向其支付租金276,032.10元,未超出预计额度; 3、2023年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激励计划仍处于有效阶段; 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情况:相关承诺事项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办理上述业务,部分资产受限;另外,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用于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保证金等使得部分货币资金受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