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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所致。具体情况为: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因公司“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故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初始年份为2024年。即自2024年开始,公司不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故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将从15%增至2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由于前述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的影响为来自于上半年税费增加约为400.1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0%,公司2024年1月至6月已按15%预缴企业所得税);来自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税费增加约为97.89万元。剔除上述因税率变动导致的税费影响后,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807.69万元,同比环比增长分别为52.48%、77.14%,均实现正向改善。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5.67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上升25.7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1,55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5%。业务分行业收入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在2024年,生物技术领域的发展面临着复杂的挑战。整体而言,生物医药行业仍处在资本寒冬的影响之下,资金筹集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关键项目不得不暂停或取消,这对CDMO的收入造成了显著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然而,在这一逆境中,培养基产品的销售额却实现了显著的增长,显示出市场对于高质量生物制药原材料的稳定需求以及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在行业整体融资环境紧缩的背景下,这一积极的市场反馈为公司带来了宝贵的信心和动力,展现了我们在生物制药领域的强大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势头依然强劲,实现境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6.48%,这一增长不仅体现了公司产品的性能和服务的高质量,也显示了全球客户对公司品牌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服务的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数量持续增加,累计已超过了1,600家。这得益于公司客户管线的稳步推进,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的优异表现,以及代加工产品需求的大量增加。此外,公司通过不断的市场拓展,成功吸引了一批新的客户,进一步扩大了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客户基础和产品应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30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40个、临床I期阶段30个、临床II期阶段26个、临床III期阶段26个、商业化生产阶段8个,整体相较2023年末增加60个,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具体 对比情况如下: 数量:个 在生物医药行业面临重大挑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加强内部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我们重点投资的“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项目”已经顺利完成建设,并成功迈入正式生产阶段。这一重要进展不仅为承接临床III期及商业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显著提升了公司的CDMO服务能力,增强了在行业中的竞争力。通过这一战略性的项目实施,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服务,巩固和拓展我们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公司认为, (1)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原因为“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不属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科创属性的情形。 (2)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导致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而增加支付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3)经与公司会计师初步沟通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将会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积极筹备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已进行内部自查,启动内部追责程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更为严格的内部管理措施,从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