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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智云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4】6号),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2022年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受影响的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12、2024-013、2024-01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申请仲裁四川九天及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 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3232号),公司就公司与四川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九天”)、安吉凯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凯盛”)、安吉美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美谦”)、安吉中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中谦”)、周非、周凯涉及的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于2024年8月16日获得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因公司申请仲裁与四川九天等合同纠纷事项,申请人公司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了财产保全。2024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川2002财保7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已冻结了四川九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75.77%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2,593.0179万元)、四川九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九天领秀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600万元)、四川九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九天新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1,340万元)及四川九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九天超微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1,200万元)。 2、四川九天申请仲裁公司及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九天中创 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发出的《答辩通知书》((2024)成仲案字第3298号),成都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9月10日受理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安吉凯盛、安吉美谦、安吉中谦、周非、周凯、九天中创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因四川九天申请仲裁与公司等合同纠纷事项,申请人四川九天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了财产保全。2024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川2002财保63号、(2024)川2002财保63号之一、(2024)川2002财保63号之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已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大连智云新能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4.5045%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506万元)、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34%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10,200万元)及公司持有的联营企业深圳九派格金智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5.1111%股权(冻结股权数额为4,519.998万元)。此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实际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资金6,175.03元。 3、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暂未有调查结论。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