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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方大特钢:方大特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0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344,2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04元/股、最低价格为3.51元/股,均价约为3.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373,091.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一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2、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6)。 2024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20元/股,最低价格为4.06元/股,均价约为4.17元/股,已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2.46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