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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财报-
方大特钢: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 21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 1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3 / 21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崇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兆春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简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9,267,339,796.57 9,975,156,946.17 -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52,009,020.85 2,584,235,209.31 10.3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314,148.05 1,651,337,698.10 -45.0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8,697,445,444.43 9,641,465,877.41 -9.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2,085,718.02 482,062,382.46 -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426,454,173.63 457,228,610.73 -6.7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4 / 21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0 17.69 减少1.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3 0.368 -9.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8 0.338 -5.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98,369.61 35,732,885.6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66,621.46 15,572,962.2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000.00 76,866.64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49,000.00 284,000.0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5 / 2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597,737.88 -29,753,562.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5,763,929.99 -5,674,162.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7,509.54 -607,445.17 合计 -18,431,326.36 15,631,544.3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0,60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0 605,433,571 45.66 0 质押 605,433,571 境内非国有法人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0 285,215,836 21.51 0 质押 225,3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方威 0 10,615,703 0.80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德平 1,374,700 2,638,088 0.20 0 未知 0 其他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信宝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250,000 2,250,000 0.17 0 未知 0 其他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6 / 2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50,000 2,250,000 0.17 0 未知 0 其他 翁彩华 55,000 2,105,673 0.16 0 未知 0 其他 张凤国 0 1,861,445 0.14 0 未知 0 其他 肖振华 34,100 1,607,238 0.12 0 未知 0 其他 李华 1,560,800 1,560,800 0.12 0 未知 0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05,433,571 人民币普通股 605,433,571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285,215,836 人民币普通股 285,215,836 方威 10,615,703 人民币普通股 10,615,703 王德平 2,638,088 人民币普通股 2,638,08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信宝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 翁彩华 2,105,673 人民币普通股 2,105,673 张凤国 1,861,445 人民币普通股 1,861,445 肖振华 1,607,238 人民币普通股 1,607,238 李华 1,56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0,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方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控股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7 / 21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科目 本期金额 (2014年1-9月) 上期金额 (2013年1-9月)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8,314,148.05 1,651,337,698.10 -4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05,208.14 -501,277,373.42 102.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3,704,809.06 -1,860,816,304.15 52.51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比减少,主要系本年度采购现款支付增加所致;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系以下两点原因:(1)去年对外投资金额大于本年度;(2)本年度收到土地返还款所致; ③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净额较去年同期比增加,主要系去年支付股东红利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消除公司与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鉴于乌钢公司经营情况和股权托管实际,并根据2013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4年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方大钢铁集团豁免履行将乌钢公司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继续将方大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乌钢公司100%股权按既定协议托管予公司。本事项属关联托管。 公司每年按照乌钢公司当年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收取托管费用,若乌钢公司净利润为负,则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费用由乌钢公司支付。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 股权托管期限:自托管补充协议生效之日(2013年6月25日)起至公司与乌钢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为止。 2014年9月,方大钢铁集团已与河北敬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全资子乌钢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河北敬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乌钢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乌钢公司与公司将不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方大钢铁集团解除乌钢公司与公司的股权托管关系。 (2)为解决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股东承诺履行问题,方大集团及方大钢铁集团变更承诺,并经201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6月27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托管间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