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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发表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14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8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申请人民币14,6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60)。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山东罗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申请开展无追索权保理形成的债权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6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