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适用□不适用 一、2024年中期分红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6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4,257,062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642,538股后,应分配股数共152,614,52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017,027.6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2%。 上述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牌家居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6.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42,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4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5元/股,总成交金额为30,533,511.6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潘孝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波会计机构负责人:俞丽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潘孝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波会计机构负责人:俞丽梅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