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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10-30财报-
德方纳米:2024年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90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 过人民币112.6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0%,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48,914.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及回购进展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孔令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华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