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编号:2023-105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注: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用于年产11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1.32万股,预留授予27.9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5日,授予价格为54.15元/股,共计向476名激励对象授予251.3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三)关于拟签订年产5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年产5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年产5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年产50万吨新型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