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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为税费返还和减免。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6月4日,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子公司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与杭州大运河数智未来城管委会签署了框架协议。2024年7月24日,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目前,公司子公司英特智网已竞得拱墅区杭钢单元石塘区块内土地面积为79357平方米(119.03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取得相应成交确认书。相关公告内容披露在2024年6月6日、7月25日、8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的通知,根据国资监管统一部署,浙药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2,277,151股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占公司总股本的23.42%);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50,846,487股股份(截至2024年9月30日,占公司总股本的28.89%)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浙药集团行使。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浙江国贸变更为浙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份划转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公告内容披露在2024年10月17日、10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