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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3.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12,208,111股,持股比例为2.9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1、2024年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2、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2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2024年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5、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