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4.56%,主要系公司加大销售力度,绝缘树脂等产品收入较上期同期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72.01%、76.83%,主要系毛利下降,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3.72%,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系利润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1、公司股东宁波中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更名为宁波华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户“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尹正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的比例为1.7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2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620,43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