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重要内容提示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真实性的保证,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声明。报告未经过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部分,公司确认不适用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方面,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也未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本报告。
股东信息部分,报告未适用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也未适用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限售股份变动情况中,2024年6月24日,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36,165,584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其他重要事项部分未适用。季度财务报表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已编制,但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不适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